鹤壁市检察院出台做好涉农检察工作意见
强调要着力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河南调研涉农检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市委关于突出示范先行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推进鹤壁“三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近日,鹤壁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农检察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共15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明确涉农检察工作的意义、任务及要求。该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大责任,不断增强做好涉农检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立足职能、严格依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四项基本要求,积极探索服务的新途径和新措施。
二、强调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和查办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等危害农村和谐稳定的犯罪;坚持和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机制,依法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扰乱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采砂等破坏农村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运用恢复性司法的理念,探索通过要求犯罪嫌疑人依法停止侵害、修复环境等模式降低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损害程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依法查办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腐败案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腐败案件等侵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执行中不缩水不走样;强化对涉农刑事犯罪案件以罚代刑、有案不立的监督,探索对侵害农民工集体利益等案件支持和督促起诉的方法,帮助农民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三、要求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建立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网络体系,深入开展系统行业预防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结合办案认真分析涉农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积极向有关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基层乡镇、村社完善管理制度,防止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发生;深入农村开展下访、巡访,方便农民群众依法信访,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诉求,就地化解矛盾;深入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依托当地乡镇党委政府,采取上法制课、发放宣传手册、组织村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政策、法律知识,宣传检察职能、工作程序、办案纪律和便民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在农村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检察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农村留守人群关爱服务体系。
四、注重不断提高涉农检察工作水平。善于用大局的观念、群众的观念、和谐的观念来理解、把握、执行法律,在执法办案中注意耐心做好释法说理、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注意根据农业生产规律和特点,灵活掌握办案时机,维护农民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加强与与法院、公安等刑事执法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与畜牧、国土、质检、工商等有关涉农行政执法机关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打击和查办涉农犯罪的合力;结合在涉农检察工作中发现的农村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加强对策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努力以新的理念、思路、方法、机制切实加强涉农检察工作。
鹤壁市检察院出台做好涉农检察工作意见
强调要着力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河南调研涉农检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市委关于突出示范先行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推进鹤壁“三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近日,鹤壁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农检察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共15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明确涉农检察工作的意义、任务及要求。该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大责任,不断增强做好涉农检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立足职能、严格依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四项基本要求,积极探索服务的新途径和新措施。
二、强调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和查办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等危害农村和谐稳定的犯罪;坚持和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机制,依法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扰乱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采砂等破坏农村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运用恢复性司法的理念,探索通过要求犯罪嫌疑人依法停止侵害、修复环境等模式降低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损害程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依法查办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腐败案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腐败案件等侵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执行中不缩水不走样;强化对涉农刑事犯罪案件以罚代刑、有案不立的监督,探索对侵害农民工集体利益等案件支持和督促起诉的方法,帮助农民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三、要求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建立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网络体系,深入开展系统行业预防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结合办案认真分析涉农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积极向有关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基层乡镇、村社完善管理制度,防止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发生;深入农村开展下访、巡访,方便农民群众依法信访,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诉求,就地化解矛盾;深入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依托当地乡镇党委政府,采取上法制课、发放宣传手册、组织村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政策、法律知识,宣传检察职能、工作程序、办案纪律和便民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在农村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检察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农村留守人群关爱服务体系。
四、注重不断提高涉农检察工作水平。善于用大局的观念、群众的观念、和谐的观念来理解、把握、执行法律,在执法办案中注意耐心做好释法说理、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注意根据农业生产规律和特点,灵活掌握办案时机,维护农民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加强与与法院、公安等刑事执法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与畜牧、国土、质检、工商等有关涉农行政执法机关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打击和查办涉农犯罪的合力;结合在涉农检察工作中发现的农村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加强对策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努力以新的理念、思路、方法、机制切实加强涉农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