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采取“一学、二查、三评”
措施贯彻落实市院规范执法办案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市院《关于规范执法办案的实施细则》,山城区检察院及时召开党组会学习部署,通过采取“一学、二查、三评”的方式,提升干警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助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一、强化学习考核,提高干警素质。一是高度重视《实施细则》的学习,将贯彻落实《实施细则》作为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契机,认真组织每周五集中学习活动,分层次、多形式的深入学习《实施细则》,做到领导带头、全员学习,认真领会。二是针对各部门不同职责要求,采取自学与座谈相结合、学习与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在各部门内部和全院范围内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积极营造学习《实施细则》的良好氛围,形成钻研业务的良好风气。三是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学习效果,依据《实施细则》各部门办案职责划分拟定考试试卷,组织干警全员考试,将考试合格标准定为90分,对考试优秀者予以表彰,对未达标者予以通报,督促干警尽快“吃透”《实施细则》,搞清基本程序。
二、强化自查自纠,提高案件质量。一是建立全院办案部门互动观摩机制,各部门定期派员相互观摩出庭公诉、提审讯问、信访接待和侦查取证等办案程序,严格依据《实施细则》检查每一个办案环节,在做到互查不留“死角”的同时,实现互学互促,为干警提供多部门学习机会,促进干警综合素质的提高。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据《实施意见》开展案件评查,分别从实体卷宗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入手,做到“线上”“线下”同步进行,重点围绕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等司法措施和关键环节进行评查,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三是发挥检委会的决策指导作用,对重大案件中的难题问题进行监督,定期选取典型案件组织分析点评,注重从个案的审议延伸至类案研讨,提升监督、指导的广度和深度。
三、强化内外评价,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建立全员内部评价机制,结合学习考核和案件评查的结果,扎实开展自我评价、部门互评、领导点评,就问题谈问题,敢于“亮丑”、“揭短”,打破“一团和气”的局面,将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不严密的问题找准、摸透;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廉洁执法贯穿于规范司法行为的始终,实现执法水平和廉洁自律同步提升。二是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评价。通过大屏幕滚动播放《实施细则》、制作宣传版面、横幅等方式向当事人、律师和来访群众宣传、讲解《实施细则》,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展现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观摩执法办案过程,认真研究采纳意见建议,促进自身严格依规履职。三是主动适应时代要求,积极运用外网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实施意见》和检察工作动态,扩大监督评价群体,认真回复网友提问,耐心接受网友质疑,在“点赞”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截止目前,已发送微博1800余条,微信服务号发布信息20余期,接受法律咨询80余次。
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采取“一学、二查、三评”
措施贯彻落实市院规范执法办案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市院《关于规范执法办案的实施细则》,山城区检察院及时召开党组会学习部署,通过采取“一学、二查、三评”的方式,提升干警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助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一、强化学习考核,提高干警素质。一是高度重视《实施细则》的学习,将贯彻落实《实施细则》作为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契机,认真组织每周五集中学习活动,分层次、多形式的深入学习《实施细则》,做到领导带头、全员学习,认真领会。二是针对各部门不同职责要求,采取自学与座谈相结合、学习与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在各部门内部和全院范围内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积极营造学习《实施细则》的良好氛围,形成钻研业务的良好风气。三是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学习效果,依据《实施细则》各部门办案职责划分拟定考试试卷,组织干警全员考试,将考试合格标准定为90分,对考试优秀者予以表彰,对未达标者予以通报,督促干警尽快“吃透”《实施细则》,搞清基本程序。
二、强化自查自纠,提高案件质量。一是建立全院办案部门互动观摩机制,各部门定期派员相互观摩出庭公诉、提审讯问、信访接待和侦查取证等办案程序,严格依据《实施细则》检查每一个办案环节,在做到互查不留“死角”的同时,实现互学互促,为干警提供多部门学习机会,促进干警综合素质的提高。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据《实施意见》开展案件评查,分别从实体卷宗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入手,做到“线上”“线下”同步进行,重点围绕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等司法措施和关键环节进行评查,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三是发挥检委会的决策指导作用,对重大案件中的难题问题进行监督,定期选取典型案件组织分析点评,注重从个案的审议延伸至类案研讨,提升监督、指导的广度和深度。
三、强化内外评价,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建立全员内部评价机制,结合学习考核和案件评查的结果,扎实开展自我评价、部门互评、领导点评,就问题谈问题,敢于“亮丑”、“揭短”,打破“一团和气”的局面,将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不严密的问题找准、摸透;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廉洁执法贯穿于规范司法行为的始终,实现执法水平和廉洁自律同步提升。二是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评价。通过大屏幕滚动播放《实施细则》、制作宣传版面、横幅等方式向当事人、律师和来访群众宣传、讲解《实施细则》,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展现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观摩执法办案过程,认真研究采纳意见建议,促进自身严格依规履职。三是主动适应时代要求,积极运用外网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实施意见》和检察工作动态,扩大监督评价群体,认真回复网友提问,耐心接受网友质疑,在“点赞”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截止目前,已发送微博1800余条,微信服务号发布信息20余期,接受法律咨询8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