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检察院成立“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
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
今年以来,淇县检察院成立全省检察机关首家“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12355为热线电话),统筹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观护帮教、法律援助、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工作,以“系统化整合、一站式受理、个性化帮扶”为目标,打造维权、帮扶、指导“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服务平台,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紧密衔接,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救助困难儿童、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合力。
一、借助“12355”平台优势,整合社会力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打造专业化维权机构。在该院成立“12355” 青少年服务中心,配备专业化的接待室、心理疏导室。以服务中心为平台聚集检察系统、律师、心理咨询、教育等行业对青少年事务关心关注的志愿者,召开创立大会,制定工作流程、工作人员守则、人员管理办法。认真接待、接听青少年来人、来电和来信咨询,了解和掌握青少年的思想动态,针对青少年在学习教育、就业创业、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领域的需求,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和帮助。二是成立维权专业化队伍。推动检察、公安、审判机关衔接配合以及与政府部门、未成年保护组织等跨部门合作,联合县共青团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公益社会机构及富有爱心的专业人士、专家学者联系,成立“12355”志愿者联合会,人员采用专兼职的方法,面向涉罪青少年、问题少年、困境儿童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工作,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专业水平。目前,已有5名专职人员,其中3名具有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吸纳各类兼职人员300余名。三是建立“合适成年人”名单库。从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团工委等单位,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精心挑选热心青少年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素养和生活阅历、了解青少年心理、善于沟通协调的人担任合适成年人。目前,已建立一个120余人的 “合适成年人”名单库,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
二、发挥“12355”平台优势,健全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机制。一是成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在兼职人员中挑选出12名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身心特点并热心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优秀律师,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涉罪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方式进行诉讼,减少不必要的询问和调查,保障涉罪青少年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参与权、知情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二是借助社会力量,完善社会调查报告制度。选派“12355”服务中心的专业社会调查员和心理咨询师在侦查阶段与侦查人员共同开展社会调查,把调查报告的内容细化为个人情况、家庭背景、受教育情况、居住环境、帮教条件等。采用多样的调查方式,对涉罪青少年进行客观、全面、综合、公正的评价,以便办案人员在诉讼过程中合理、准确运用社会调查报告。三是设立未检专业心理疏导室,建立专业疏导机制。整合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律师、社会志愿者、教师等资源,与检察官一起制定专门疏导方案,针对性格不同的涉罪未成年人,采取合理情绪疗法、放松疗法、环境转变疗法等分类进行心理疏导,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已对12名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通过专业培训、帮助联系工作等,帮助陈某等多名涉罪青少年回归社会。
三、发挥“12355”平台作用,全力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一是关爱心理疏导。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利用“12355”工作平台资源,挑选掌握青少年心理发展状况的心理咨询师介入,利用该院心理疏导室,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邀请市知名心理咨询师为多名被性侵女童开展心理疏导,缓解她们的恐惧、焦虑、自卑情绪,帮助其重拾生活信心。二是进行法律援助。在案件发生后,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及时介入司法程序,保障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提高援助的专业水准。同时组织志愿者律师相互交流、互相探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领域的知识,加强实证研究,进一步提高司法援助的热情和水平。三是开展特殊救助。对经济上确有困难、急需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加强与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联系和协作,推动落实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经济帮扶等综合救助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对失学、失业人员,为其提供技能培训,使其拥有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淇县检察院成立“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
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
今年以来,淇县检察院成立全省检察机关首家“12355”青少年服务中心(12355为热线电话),统筹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观护帮教、法律援助、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工作,以“系统化整合、一站式受理、个性化帮扶”为目标,打造维权、帮扶、指导“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服务平台,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紧密衔接,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救助困难儿童、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合力。
一、借助“12355”平台优势,整合社会力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打造专业化维权机构。在该院成立“12355” 青少年服务中心,配备专业化的接待室、心理疏导室。以服务中心为平台聚集检察系统、律师、心理咨询、教育等行业对青少年事务关心关注的志愿者,召开创立大会,制定工作流程、工作人员守则、人员管理办法。认真接待、接听青少年来人、来电和来信咨询,了解和掌握青少年的思想动态,针对青少年在学习教育、就业创业、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领域的需求,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和帮助。二是成立维权专业化队伍。推动检察、公安、审判机关衔接配合以及与政府部门、未成年保护组织等跨部门合作,联合县共青团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公益社会机构及富有爱心的专业人士、专家学者联系,成立“12355”志愿者联合会,人员采用专兼职的方法,面向涉罪青少年、问题少年、困境儿童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工作,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专业水平。目前,已有5名专职人员,其中3名具有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吸纳各类兼职人员300余名。三是建立“合适成年人”名单库。从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团工委等单位,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精心挑选热心青少年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素养和生活阅历、了解青少年心理、善于沟通协调的人担任合适成年人。目前,已建立一个120余人的 “合适成年人”名单库,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
二、发挥“12355”平台优势,健全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机制。一是成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在兼职人员中挑选出12名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身心特点并热心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优秀律师,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涉罪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方式进行诉讼,减少不必要的询问和调查,保障涉罪青少年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参与权、知情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二是借助社会力量,完善社会调查报告制度。选派“12355”服务中心的专业社会调查员和心理咨询师在侦查阶段与侦查人员共同开展社会调查,把调查报告的内容细化为个人情况、家庭背景、受教育情况、居住环境、帮教条件等。采用多样的调查方式,对涉罪青少年进行客观、全面、综合、公正的评价,以便办案人员在诉讼过程中合理、准确运用社会调查报告。三是设立未检专业心理疏导室,建立专业疏导机制。整合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律师、社会志愿者、教师等资源,与检察官一起制定专门疏导方案,针对性格不同的涉罪未成年人,采取合理情绪疗法、放松疗法、环境转变疗法等分类进行心理疏导,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已对12名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通过专业培训、帮助联系工作等,帮助陈某等多名涉罪青少年回归社会。
三、发挥“12355”平台作用,全力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一是关爱心理疏导。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利用“12355”工作平台资源,挑选掌握青少年心理发展状况的心理咨询师介入,利用该院心理疏导室,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邀请市知名心理咨询师为多名被性侵女童开展心理疏导,缓解她们的恐惧、焦虑、自卑情绪,帮助其重拾生活信心。二是进行法律援助。在案件发生后,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及时介入司法程序,保障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提高援助的专业水准。同时组织志愿者律师相互交流、互相探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领域的知识,加强实证研究,进一步提高司法援助的热情和水平。三是开展特殊救助。对经济上确有困难、急需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加强与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联系和协作,推动落实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经济帮扶等综合救助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对失学、失业人员,为其提供技能培训,使其拥有正常的生活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