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视察全市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
桂玉强主任对做好下一步检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9月24日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桂玉强、副主任聂玺带领视察组,先后到市检察院、淇县检察院、山城区检察院视察刑罚执行监督工作。
视察组听取了市检察院朱东培检察长关于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与检察干警进行了座谈,反馈了征求到的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对市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
桂玉强主任充分肯定了市检察院的工作,他指出,一是市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是认真履职尽责的,通过这项工作发现了一些问题,解决了一些问题。二是在查纠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职务犯罪上是动真格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和质量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在创新工作、加强司法监督、加强队伍建设上下了功夫,取得良好成效。四是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对检察院的工作是比较满意的,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公开度、透明度还有待加强。二是存在重配合轻监督情况,有些问题提出了纠正意见,但还缺乏监督实效。三是在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方面还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对做好下一步检察工作,桂玉强主任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的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提升工作。搞好工作就必须具备搞好这项工作的能力,不能只有愿望没有水平,或者有水平却不敢担当。作为司法机关,不仅要实体正义,还要程序正义。这些必然要求检察人员要有能力,敢于、善于依法办案。二要突出自身特点,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当好执法监督卫士。在公检法司四个单位中,只有检察院具有法律监督职能。检察机关要把监督工作抓起来,对司法人员的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监督来进行约束。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这项权力,就要做好,这既是对法律的敬畏,也是对职责的尊重,既是对公正司法的维护,也是对从事司法人员的爱护。三要高度重视司法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与时俱进地履行职责。近期全国人大对有关法律进行了修改,有关部门对有关法律条款作出了新的解释,部分管辖权进行了变更,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这些新规定,适应新情况。比如关于严格规范监视居住、规范涉案财物查封扣押、保障律师执业等方面新的规定,涉及假释、减刑的新解释,以及有关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些新职责等等,要认真研究这些新情况。朱东培检察长一直说我们鹤壁市检察院不一定是全省最好的检察院,但一定要成为全省最规范的检察院,我非常赞同这个观点。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该在这方面做出榜样。四要进一步强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公正。监督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但不是检察院的专属,公开可以利用社会的力量使检察机关监督的更全面、更到位。公开也是监督者被监督的需要,不受监督的权力容易产生腐败,即使不是腐败也容易异化。另外不受监督,或者说不公开的监督达不到应有的效果或者是更好的效果。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及时反映检察机关的监督成效,既可以使大家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也可以通过这个形式警示司法人员严格守法执法,实际也是对群众的一个普法。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视察全市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
桂玉强主任对做好下一步检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9月24日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桂玉强、副主任聂玺带领视察组,先后到市检察院、淇县检察院、山城区检察院视察刑罚执行监督工作。
视察组听取了市检察院朱东培检察长关于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与检察干警进行了座谈,反馈了征求到的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对市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
桂玉强主任充分肯定了市检察院的工作,他指出,一是市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是认真履职尽责的,通过这项工作发现了一些问题,解决了一些问题。二是在查纠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职务犯罪上是动真格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和质量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在创新工作、加强司法监督、加强队伍建设上下了功夫,取得良好成效。四是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对检察院的工作是比较满意的,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公开度、透明度还有待加强。二是存在重配合轻监督情况,有些问题提出了纠正意见,但还缺乏监督实效。三是在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方面还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对做好下一步检察工作,桂玉强主任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的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提升工作。搞好工作就必须具备搞好这项工作的能力,不能只有愿望没有水平,或者有水平却不敢担当。作为司法机关,不仅要实体正义,还要程序正义。这些必然要求检察人员要有能力,敢于、善于依法办案。二要突出自身特点,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当好执法监督卫士。在公检法司四个单位中,只有检察院具有法律监督职能。检察机关要把监督工作抓起来,对司法人员的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监督来进行约束。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这项权力,就要做好,这既是对法律的敬畏,也是对职责的尊重,既是对公正司法的维护,也是对从事司法人员的爱护。三要高度重视司法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与时俱进地履行职责。近期全国人大对有关法律进行了修改,有关部门对有关法律条款作出了新的解释,部分管辖权进行了变更,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这些新规定,适应新情况。比如关于严格规范监视居住、规范涉案财物查封扣押、保障律师执业等方面新的规定,涉及假释、减刑的新解释,以及有关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些新职责等等,要认真研究这些新情况。朱东培检察长一直说我们鹤壁市检察院不一定是全省最好的检察院,但一定要成为全省最规范的检察院,我非常赞同这个观点。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该在这方面做出榜样。四要进一步强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公正。监督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但不是检察院的专属,公开可以利用社会的力量使检察机关监督的更全面、更到位。公开也是监督者被监督的需要,不受监督的权力容易产生腐败,即使不是腐败也容易异化。另外不受监督,或者说不公开的监督达不到应有的效果或者是更好的效果。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及时反映检察机关的监督成效,既可以使大家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也可以通过这个形式警示司法人员严格守法执法,实际也是对群众的一个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