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围绕五个重点区分五种情形搭建两个平台创新刑事拘留监督机制
今年以来,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针对刑事拘留自由裁量权过大、随意性强等问题,与公安机关共同制定《对刑事拘留措施监督的规定(试行)》,围绕五个重点、区分五种情形,搭建两个平台,强化两项监督职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一、突出五个重点,实现刑事拘留监督全覆盖。一是重点监督刑事拘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要求公安机关每周报送已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案件,侦查监督部门对适用条件是否合法进行逐案审查;二是重点监督延长刑事拘留期限是否违法。严格依据案件证据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核延长事由,对不符合延长条件的案件及时纠正;三是重点监督刑事拘留是否超期。跟踪监督已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情况,对即将到期的案件向公安机关发出预警,防止超期羁押;四是重点监督刑事拘留后变更强制措施是否符合规定。对变更强制措施的依据进行综合分析,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变更事由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杜绝变更的随意性;五是重点监督刑事拘留案件是否按照法定期限侦查终结。结合案件办理整体情况,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要求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案件,防止久押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二、区分五种情形,确保刑事拘留监督实效。一是对于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而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侦查监督部门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二是对公安机关随意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日的,经审查后依法向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及时纠正;三是对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后应当提请批准逮捕而没有提请的案件,经审查有逮捕必要的,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四是对被采取刑事拘留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没有追究的,向公安机关发出《刑事拘留审查意见书》,要求其说明理由;五是对刑事拘留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长期未对案件侦查终结的,向其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的理由。
三、搭建两个平台,保障刑事拘留监督常态化。一是建立刑事拘留信息共享平台。公安机关定期将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数据和基本案情报送侦查监督部门备案,检察机关可以定期查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情况及数据,并将查询和审查结果向公安机关反馈。二是建立案件会商协调平台。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并商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办理情况,交流信息,总结经验,针对个案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建议。通过日常信息共享和个案会商,形成对刑事拘留的常态化监督模式,切实保证刑事拘留依法适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如该院在查询公安机关办理案件信息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朱某在实施两次盗窃行为后被拘留,公安机关依据多次作案将其拘留期限延长至三十日,经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和案件会商,确定公安机关延长拘留期限的依据不成立,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时予以纠正。
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围绕五个重点区分五种情形搭建两个平台创新刑事拘留监督机制
今年以来,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针对刑事拘留自由裁量权过大、随意性强等问题,与公安机关共同制定《对刑事拘留措施监督的规定(试行)》,围绕五个重点、区分五种情形,搭建两个平台,强化两项监督职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一、突出五个重点,实现刑事拘留监督全覆盖。一是重点监督刑事拘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要求公安机关每周报送已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案件,侦查监督部门对适用条件是否合法进行逐案审查;二是重点监督延长刑事拘留期限是否违法。严格依据案件证据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核延长事由,对不符合延长条件的案件及时纠正;三是重点监督刑事拘留是否超期。跟踪监督已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情况,对即将到期的案件向公安机关发出预警,防止超期羁押;四是重点监督刑事拘留后变更强制措施是否符合规定。对变更强制措施的依据进行综合分析,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变更事由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杜绝变更的随意性;五是重点监督刑事拘留案件是否按照法定期限侦查终结。结合案件办理整体情况,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要求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案件,防止久押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二、区分五种情形,确保刑事拘留监督实效。一是对于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而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侦查监督部门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二是对公安机关随意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日的,经审查后依法向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及时纠正;三是对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后应当提请批准逮捕而没有提请的案件,经审查有逮捕必要的,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四是对被采取刑事拘留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没有追究的,向公安机关发出《刑事拘留审查意见书》,要求其说明理由;五是对刑事拘留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长期未对案件侦查终结的,向其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的理由。
三、搭建两个平台,保障刑事拘留监督常态化。一是建立刑事拘留信息共享平台。公安机关定期将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数据和基本案情报送侦查监督部门备案,检察机关可以定期查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情况及数据,并将查询和审查结果向公安机关反馈。二是建立案件会商协调平台。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并商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办理情况,交流信息,总结经验,针对个案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建议。通过日常信息共享和个案会商,形成对刑事拘留的常态化监督模式,切实保证刑事拘留依法适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如该院在查询公安机关办理案件信息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朱某在实施两次盗窃行为后被拘留,公安机关依据多次作案将其拘留期限延长至三十日,经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和案件会商,确定公安机关延长拘留期限的依据不成立,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