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检察院出台三项制度贯彻落实
“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
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
近日,淇县检察院出台三项制度,并开展学习讨论,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
一是出台会见案件当事人制度,规范司法办案。规定了检察人员会见当事人或其辩护人、代理人、申诉人、亲友及特定利害关系人的时间、地点、程序,要求检察人员必须在工作日,在律师会见室或办案工作区会见相关人员,会见相关人员要填写《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会见与案件相关人员登记表》,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活动,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
二是出台考勤及请休假制度,严格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了考勤制度的严肃性,完善了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请假程序及审批程序,对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照迟到、早退、旷工处理;进一步明确了休假天数,规定了应提前报休假计划,确定了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扣工资等4种情形不享受当年休假,严明工作纪律,增强干警纪律观念和责任心。
三是出台检务督察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成立检务督察组,围绕检察业务和日常管理,采取现场督察、专项督察、定期或不定期督察等方式,对规范执法情况、办案纪律执行情况、上级院各项规定和禁令执行情况、检察人员工作作风情况、八小时以外遵纪守法情况等展开督察,督察通报及时在电子大屏或内网公布,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
5月2日,我院以分管口为单位,对三项制度进行了学习讨论,干警们对照制度,剖析自身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营造了规范、严格、高效推进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淇县检察院出台三项制度贯彻落实
“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
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
近日,淇县检察院出台三项制度,并开展学习讨论,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
一是出台会见案件当事人制度,规范司法办案。规定了检察人员会见当事人或其辩护人、代理人、申诉人、亲友及特定利害关系人的时间、地点、程序,要求检察人员必须在工作日,在律师会见室或办案工作区会见相关人员,会见相关人员要填写《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会见与案件相关人员登记表》,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活动,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
二是出台考勤及请休假制度,严格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了考勤制度的严肃性,完善了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请假程序及审批程序,对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照迟到、早退、旷工处理;进一步明确了休假天数,规定了应提前报休假计划,确定了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扣工资等4种情形不享受当年休假,严明工作纪律,增强干警纪律观念和责任心。
三是出台检务督察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成立检务督察组,围绕检察业务和日常管理,采取现场督察、专项督察、定期或不定期督察等方式,对规范执法情况、办案纪律执行情况、上级院各项规定和禁令执行情况、检察人员工作作风情况、八小时以外遵纪守法情况等展开督察,督察通报及时在电子大屏或内网公布,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
5月2日,我院以分管口为单位,对三项制度进行了学习讨论,干警们对照制度,剖析自身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营造了规范、严格、高效推进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