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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检察院建立涉农检察联络员与公益诉讼观察员 “1+1”工作机制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时间:2020-06-30  作者:市院办公室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浚县检察院建立涉农检察联络员与公益诉讼观察员

 “1+1”工作机制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近日,浚县检察院为22名涉农检察联络员和6名公益诉讼观察员举行了隆重的聘书颁发仪式。两员上岗,开始履职,标志着该院涉农检察联络员、公益诉讼观察员“1+1”工作机制正式运行。这是该院落实省院试点推行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与本地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拓展履职范围,拓宽服务渠道,致力打通检察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创新举措。

坚持目标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在今年5月召开的浚县两会上,该院派员深入代表驻地,征求意见建议时,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在新一轮改革后突出主业、转型发展,聚焦民生、服务公益给予了认可,寄予了期望。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该院立即启动了聘请代表委员参与公益诉讼活动的工作。省院《关于在全省基层检察院试点推行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的通知》下发之后,该院深入研究,把握精髓,提出了建立“1+1”工作机制,搭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助力检察工作平台的新思路。将涉农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机结合,凝聚起代表委员合力,密切了检民关系,将显著提升涉农检察工作效果和检察机关精准服务社会的能力。

坚持责任导向,明确工作职责。该院制定了《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行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的意见》《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的暂行规定》,为两员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方面,严格选拔程序。该院着眼于界别全面、分布广泛;身在基层、关注民生;群众拥戴、热心公益;学有所能、行业专家等基本要求,经过认真筛选、细致考察,从县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取了22名涉农检察联络员,从涉及公益诉讼相关行业部门及媒体等单位选取了6名公益诉讼观察员。另一方面,明确两员职责。涉农检察联络员主要协助检察机关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法治宣传等工作;收集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协助受理群众申诉、信访和举报,减少群众诉累;及时通知检察机关并协助参与对争议大、影响大的民生调解案件,发挥好涉农检察联络员桥梁作用,把法律服务送到田间地头,把矛盾化解到群众的家门口。公益诉讼观察员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见证勘验、检查物证、现场;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技术支持等。

坚持效果导向,确保充分履职。为保障涉农检察联络员、公益诉讼观察员充分履职,该院为两员提供了全面的履职保障。一是强化对接联络。每名联络员、观察员指定1名检察人员对接服务,及时、准确收集问题线索,听取意见建议,并建立微信交流联络群,进行日常交流沟通,按时推送工作微信,及时掌握检察工作动态及方向。二是开展定期通报。每季度听取涉农检察联络员和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汇报,通过不定期走访、召开座谈联席会议,找准解决民生问题、增进百姓福祉的结合点和突破口,引导工作方向。三是提供履职服务。对涉农检察联络员和公益诉讼观察员因履职受到打击报复等,要依法保障其及近亲属人身安全;对因协助检察工作支出的交通、住宿等费用予以承担,对履职效果突出的给予适当奖励,鼓励涉农检察联络员、公益诉讼观察员更加积极主动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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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检察院建立涉农检察联络员与公益诉讼观察员 “1+1”工作机制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时间:2020-06-30  作者:市院办公室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浚县检察院建立涉农检察联络员与公益诉讼观察员

 “1+1”工作机制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近日,浚县检察院为22名涉农检察联络员和6名公益诉讼观察员举行了隆重的聘书颁发仪式。两员上岗,开始履职,标志着该院涉农检察联络员、公益诉讼观察员“1+1”工作机制正式运行。这是该院落实省院试点推行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与本地检察工作实际相结合,拓展履职范围,拓宽服务渠道,致力打通检察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创新举措。

坚持目标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在今年5月召开的浚县两会上,该院派员深入代表驻地,征求意见建议时,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在新一轮改革后突出主业、转型发展,聚焦民生、服务公益给予了认可,寄予了期望。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该院立即启动了聘请代表委员参与公益诉讼活动的工作。省院《关于在全省基层检察院试点推行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的通知》下发之后,该院深入研究,把握精髓,提出了建立“1+1”工作机制,搭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助力检察工作平台的新思路。将涉农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机结合,凝聚起代表委员合力,密切了检民关系,将显著提升涉农检察工作效果和检察机关精准服务社会的能力。

坚持责任导向,明确工作职责。该院制定了《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行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的意见》《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的暂行规定》,为两员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方面,严格选拔程序。该院着眼于界别全面、分布广泛;身在基层、关注民生;群众拥戴、热心公益;学有所能、行业专家等基本要求,经过认真筛选、细致考察,从县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取了22名涉农检察联络员,从涉及公益诉讼相关行业部门及媒体等单位选取了6名公益诉讼观察员。另一方面,明确两员职责。涉农检察联络员主要协助检察机关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法治宣传等工作;收集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协助受理群众申诉、信访和举报,减少群众诉累;及时通知检察机关并协助参与对争议大、影响大的民生调解案件,发挥好涉农检察联络员桥梁作用,把法律服务送到田间地头,把矛盾化解到群众的家门口。公益诉讼观察员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见证勘验、检查物证、现场;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技术支持等。

坚持效果导向,确保充分履职。为保障涉农检察联络员、公益诉讼观察员充分履职,该院为两员提供了全面的履职保障。一是强化对接联络。每名联络员、观察员指定1名检察人员对接服务,及时、准确收集问题线索,听取意见建议,并建立微信交流联络群,进行日常交流沟通,按时推送工作微信,及时掌握检察工作动态及方向。二是开展定期通报。每季度听取涉农检察联络员和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汇报,通过不定期走访、召开座谈联席会议,找准解决民生问题、增进百姓福祉的结合点和突破口,引导工作方向。三是提供履职服务。对涉农检察联络员和公益诉讼观察员因履职受到打击报复等,要依法保障其及近亲属人身安全;对因协助检察工作支出的交通、住宿等费用予以承担,对履职效果突出的给予适当奖励,鼓励涉农检察联络员、公益诉讼观察员更加积极主动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