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河南省检察院深入开展河道行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要求,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制作用,助力鹤壁市第4号总河长令的实施,切实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守住防洪安全底线,近期,鹤壁市检察院主动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并研究部署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对全市28条河流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阻水建筑物,阻水片林,侵占、缩窄河道,堤防多年不修整不维护的河段,河道未统一治理,政区边界两侧都不管的“卡口”河段等10类问题。
针对河道乱建、乱堆、乱占等问题,在实地走访、集中排查、无人机航拍的基础上,鹤壁市检察机关认真梳理分析、会商评估,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立行立改、适时磋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协同解决河道管理问题。截止目前,五个县区院对辖区的重点河段、关键堤岸进行了专项摸查,所涉问题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了积极沟通。
下一步,鹤壁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疑难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共同保护河道行洪安全。
为积极落实河南省检察院深入开展河道行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要求,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制作用,助力鹤壁市第4号总河长令的实施,切实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守住防洪安全底线,近期,鹤壁市检察院主动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并研究部署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对全市28条河流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阻水建筑物,阻水片林,侵占、缩窄河道,堤防多年不修整不维护的河段,河道未统一治理,政区边界两侧都不管的“卡口”河段等10类问题。
针对河道乱建、乱堆、乱占等问题,在实地走访、集中排查、无人机航拍的基础上,鹤壁市检察机关认真梳理分析、会商评估,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立行立改、适时磋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协同解决河道管理问题。截止目前,五个县区院对辖区的重点河段、关键堤岸进行了专项摸查,所涉问题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了积极沟通。
下一步,鹤壁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疑难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共同保护河道行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