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案,经审查,被不起诉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法定与酌定从轻从宽的量刑情节,按照宽严相济原则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为更好地实现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进一步普及总体国家安全观,3月17日,鹤壁市检察院在被不起诉人居住地浚县卫贤镇某村开展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暨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侦查机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浚县公安局及村两委应邀参加,村民群众积极参与。
检察官助理介绍了本案案情并宣读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检察官公开宣布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深入浅出讲解了国家刑事司法政策及天理、国法、人情的关系。
检察机关就不起诉决定分别征求了侦查机关与被不起诉人本人意见,被不起诉人对自己所犯罪行进行了具结悔过,表示感谢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今后一定改过自新,努力学法、用法,积极传播正能量,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侦查机关对不起诉决定没有异议。
之后,鹤壁市检察院为村民开展了一场生动形象的“全民反恐,维护国家安全”普法宣讲。
——“微信朋友圈随手转发暴恐视频也构成犯罪吗?”
——“出于好奇,我自己下载收藏了几段暴恐视频也会受到处罚吗?”
“以上行为均可能构成犯罪。”针对这些群众常会遇到的问题,检察官为群众进行了面对面、零距离的讲解,并发放了普法宣传册。村两委表示,这场开在家门口的普法大会,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堂,对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起到了重要作用。
鹤壁市检察院能动履职,以案释法。活动不仅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更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真正体现了“阳光检察”。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延伸宣传触角,不断通过检察履职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近日,鹤壁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案,经审查,被不起诉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法定与酌定从轻从宽的量刑情节,按照宽严相济原则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为更好地实现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进一步普及总体国家安全观,3月17日,鹤壁市检察院在被不起诉人居住地浚县卫贤镇某村开展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暨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侦查机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浚县公安局及村两委应邀参加,村民群众积极参与。
检察官助理介绍了本案案情并宣读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检察官公开宣布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深入浅出讲解了国家刑事司法政策及天理、国法、人情的关系。
检察机关就不起诉决定分别征求了侦查机关与被不起诉人本人意见,被不起诉人对自己所犯罪行进行了具结悔过,表示感谢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今后一定改过自新,努力学法、用法,积极传播正能量,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侦查机关对不起诉决定没有异议。
之后,鹤壁市检察院为村民开展了一场生动形象的“全民反恐,维护国家安全”普法宣讲。
——“微信朋友圈随手转发暴恐视频也构成犯罪吗?”
——“出于好奇,我自己下载收藏了几段暴恐视频也会受到处罚吗?”
“以上行为均可能构成犯罪。”针对这些群众常会遇到的问题,检察官为群众进行了面对面、零距离的讲解,并发放了普法宣传册。村两委表示,这场开在家门口的普法大会,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堂,对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起到了重要作用。
鹤壁市检察院能动履职,以案释法。活动不仅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更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真正体现了“阳光检察”。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延伸宣传触角,不断通过检察履职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