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7日在鹤壁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东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遵循司法规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加强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参与平安鹤壁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53人,提起公诉1264人。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依法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266人,提起公诉387人。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嫌疑人29人,提起公诉136人。出台关于重死刑案件审查决定的暂行规定,与公安机关会签死刑案件客观性证据收集审查工作意见,对死刑案件实行最严格的证据审查标准、最严格的审查决定程序,杜绝冤假错案发生。
妥善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健全轻刑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进轻刑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194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2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上级机关交办的41件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深入开展文明接待窗口创建活动,坚持文明接访、化解矛盾,山城区院、浚县院接待室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
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健全联席会议、案件咨询、重大案件情况通报等制度,促进行政机关完善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积极参与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结合办案加强犯罪调查和类案分析,向相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推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5件11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6件9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件24人。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68件83人,占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89.5%;立案侦查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件21人,占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总数的89.5%。立案侦查县处级干部7人。根据上级院指定,依法查处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等7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已提起公诉(其中厅级干部2人)。同时,对犯罪数额不大、但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也坚决查处,如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等犯罪6人。
健全执法办案常态化发展机制。坚持遵循诉讼规律,统筹把握各项执法办案工作,提高办案效率,推动执法工作常态化发展。针对职务犯罪案件诉讼周期较长等问题,制定加快职务犯罪案件诉讼进度暂行规定,推动案件立案、侦结、起诉常态化,办理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5天。我市检察机关推动职务犯罪办案常态化发展的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
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225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3个单位被禁止市场准入,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开展预防调查25项,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3件,受到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8次,其中关于民生领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预防调查报告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先后作出批示。市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工作报告获首届全省检察机关年度十佳预防报告。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针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依法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20件。实行追捕案件报上级院备案、追诉案件两级院共同审核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有关部门未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追捕、追诉。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12件。
依法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与法院会签文件,实行法检联席会议、旁听庭审等制度,完善移送及调阅卷宗程序,规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向法院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3件;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拟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抗诉案件28件,已全部办结。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主动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
依法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益,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对15名不符合条件或情形已消失的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建议执行机关向法院提请收监执行,法院已裁定收监执行。加强规范化检察室建设,促进依法文明安全监管,市检察院派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坚持立足检察职能,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创造良好环境。
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建设生态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服务的意见》,明确检察机关服务重点,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有效性。向社会公开承诺爱民实践服务8件实事,对服务产业集聚区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赠送法律书籍、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法律宣讲,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发展。
突出服务重点开展专项查案工作。着眼服务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建设,开展查办环保领域渎职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查办案件2件2人;积极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查办案件20件26人;集中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重点查办退耕还林、良种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与广大农民生活息息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4件25人。
加强特殊人群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等,健全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制定加强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意见,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减少羁押造成的犯罪交叉感染。组织宣讲团深入全市40余所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提升中小学生学法、守法、用法能力。由于宣讲工作效果突出,省检察院指派我市宣讲团先后到焦作、安阳、新乡等外市中小学进行法制宣讲。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认真贯彻“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持之以恒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更加注重树牢正确执法理念。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检察院制定27项具体整改措施并逐一落实,着力整改“四风”和执法突出问题。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检”、 “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等教育活动,促使检察干警坚定信仰、坚守法治,树牢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出台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的意见,确立“树立差距意识,探究问题原因,规范解决办法,强力推进工作”的总体工作要求,引导检察人员树牢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理念。
更加注重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市检察院就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进行专门整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坚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代表、委员参与 “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诚恳听取意见和建议。完善检务公开平台,全市两级院均建立官方门户网站,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全面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已发布各类案件信息1259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更加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重点环节制度建设,对涉及全市检察工作的共性问题,统一出台相关规定,制定检察委员会审议职务犯罪案件暂行规定、案件管理工作细则等规范化制度,并督促制度落实到位。加强案件评查,对143起已作出生效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评查,对发现的案件程序瑕疵、文书制作不标准等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更加注重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任务分解及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狠抓各项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实名举报投诉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限期答复制度,对实名举报投诉检察人员的,做到件件有回音。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出台加强工作纪律规定,持续深化检务督察,对干警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八小时之外行为等进行常态化、全方位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荣获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52项,市级以上个人荣誉139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以及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等方面工作的力度和效果还有不小差距;法律规定的职能履行还不够充分,落实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新要求不够严格;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需提升,有的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办案方式仍不完全适应社会发展,把握法律政策、释法说理、群众工作等能力不强。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不放,依靠各方面重视支持,努力推动问题的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意见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在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布局中思考、谋划、推进检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保障公正司法,促进全民守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适应服务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确立的“五个示范先行”、打造“两个最优环境”、“加快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建设进程、努力迈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步伐”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措施、积极参与、有效服务鹤壁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落实依法治国部署,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中的特殊职能作用,全面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推进法治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依法严格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诉讼监督,严惩司法腐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围绕保障民生民利,更加扎实地做好服务群众工作。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期待的新常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工作依靠服务群众的新机制。加强人权保障,依法保护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探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保护人民合法权益。
四是主动运用法治思维方式,促进检察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展。遵循司法规律,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推动工作。健全完善加强业务建设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常态化发展。把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内正确行使。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检察工作水平。按照“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大力提升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文明执法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完善大规模教育培训等制度,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更加主动接受监督,强化监督效果。坚持从严治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正风肃纪活动,对检察系统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务实重干,努力为我市加快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建设进程、努力迈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步伐作出积极贡献!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7日在鹤壁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东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遵循司法规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加强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参与平安鹤壁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53人,提起公诉1264人。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依法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266人,提起公诉387人。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嫌疑人29人,提起公诉136人。出台关于重死刑案件审查决定的暂行规定,与公安机关会签死刑案件客观性证据收集审查工作意见,对死刑案件实行最严格的证据审查标准、最严格的审查决定程序,杜绝冤假错案发生。
妥善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健全轻刑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进轻刑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194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2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上级机关交办的41件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深入开展文明接待窗口创建活动,坚持文明接访、化解矛盾,山城区院、浚县院接待室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
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健全联席会议、案件咨询、重大案件情况通报等制度,促进行政机关完善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积极参与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结合办案加强犯罪调查和类案分析,向相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推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5件11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6件9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件24人。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68件83人,占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89.5%;立案侦查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件21人,占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总数的89.5%。立案侦查县处级干部7人。根据上级院指定,依法查处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等7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已提起公诉(其中厅级干部2人)。同时,对犯罪数额不大、但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也坚决查处,如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征地、拆迁补偿款等犯罪6人。
健全执法办案常态化发展机制。坚持遵循诉讼规律,统筹把握各项执法办案工作,提高办案效率,推动执法工作常态化发展。针对职务犯罪案件诉讼周期较长等问题,制定加快职务犯罪案件诉讼进度暂行规定,推动案件立案、侦结、起诉常态化,办理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5天。我市检察机关推动职务犯罪办案常态化发展的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
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225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3个单位被禁止市场准入,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开展预防调查25项,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3件,受到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8次,其中关于民生领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预防调查报告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先后作出批示。市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工作报告获首届全省检察机关年度十佳预防报告。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针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依法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20件。实行追捕案件报上级院备案、追诉案件两级院共同审核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有关部门未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追捕、追诉。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12件。
依法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与法院会签文件,实行法检联席会议、旁听庭审等制度,完善移送及调阅卷宗程序,规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向法院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3件;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拟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抗诉案件28件,已全部办结。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主动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
依法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益,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对15名不符合条件或情形已消失的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建议执行机关向法院提请收监执行,法院已裁定收监执行。加强规范化检察室建设,促进依法文明安全监管,市检察院派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坚持立足检察职能,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创造良好环境。
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建设生态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服务的意见》,明确检察机关服务重点,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有效性。向社会公开承诺爱民实践服务8件实事,对服务产业集聚区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赠送法律书籍、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法律宣讲,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发展。
突出服务重点开展专项查案工作。着眼服务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建设,开展查办环保领域渎职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查办案件2件2人;积极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查办案件20件26人;集中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重点查办退耕还林、良种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与广大农民生活息息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4件25人。
加强特殊人群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等,健全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制定加强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意见,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减少羁押造成的犯罪交叉感染。组织宣讲团深入全市40余所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提升中小学生学法、守法、用法能力。由于宣讲工作效果突出,省检察院指派我市宣讲团先后到焦作、安阳、新乡等外市中小学进行法制宣讲。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认真贯彻“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持之以恒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更加注重树牢正确执法理念。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检察院制定27项具体整改措施并逐一落实,着力整改“四风”和执法突出问题。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检”、 “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等教育活动,促使检察干警坚定信仰、坚守法治,树牢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出台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的意见,确立“树立差距意识,探究问题原因,规范解决办法,强力推进工作”的总体工作要求,引导检察人员树牢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理念。
更加注重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市检察院就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进行专门整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坚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代表、委员参与 “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诚恳听取意见和建议。完善检务公开平台,全市两级院均建立官方门户网站,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全面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已发布各类案件信息1259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更加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重点环节制度建设,对涉及全市检察工作的共性问题,统一出台相关规定,制定检察委员会审议职务犯罪案件暂行规定、案件管理工作细则等规范化制度,并督促制度落实到位。加强案件评查,对143起已作出生效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评查,对发现的案件程序瑕疵、文书制作不标准等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更加注重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任务分解及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狠抓各项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实名举报投诉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限期答复制度,对实名举报投诉检察人员的,做到件件有回音。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出台加强工作纪律规定,持续深化检务督察,对干警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八小时之外行为等进行常态化、全方位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荣获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52项,市级以上个人荣誉139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以及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等方面工作的力度和效果还有不小差距;法律规定的职能履行还不够充分,落实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新要求不够严格;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需提升,有的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办案方式仍不完全适应社会发展,把握法律政策、释法说理、群众工作等能力不强。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不放,依靠各方面重视支持,努力推动问题的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意见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在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布局中思考、谋划、推进检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保障公正司法,促进全民守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适应服务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确立的“五个示范先行”、打造“两个最优环境”、“加快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建设进程、努力迈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步伐”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措施、积极参与、有效服务鹤壁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落实依法治国部署,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中的特殊职能作用,全面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推进法治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依法严格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诉讼监督,严惩司法腐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围绕保障民生民利,更加扎实地做好服务群众工作。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期待的新常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工作依靠服务群众的新机制。加强人权保障,依法保护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探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保护人民合法权益。
四是主动运用法治思维方式,促进检察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展。遵循司法规律,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推动工作。健全完善加强业务建设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常态化发展。把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内正确行使。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检察工作水平。按照“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大力提升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文明执法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完善大规模教育培训等制度,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更加主动接受监督,强化监督效果。坚持从严治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正风肃纪活动,对检察系统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务实重干,努力为我市加快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建设进程、努力迈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步伐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