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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九件实事
时间:2015-05-12  作者:市院办公室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15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九件实事

 

一、开展服务郑州航空港区、产业集聚区专项活动,促进河南经济发展

工作要求:主动站位全局,融入大局,依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提升检察机关服务郑州航空港区、产业集聚区水平和效果。一是建立健全向郑州航空港区、产业集聚区派驻检察室或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工作站工作机制,规范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二是建立联系人制度,加强与郑州航空港区、产业集聚区企业的联系,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增强服务的针对性。三是在郑州航空港区、产业集聚区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帮助企业堵漏建制,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四是总结推广检察机关服务郑州航空港区、产业集聚区的经验做法,提升服务效果。

二、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工作要求: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一是全省各级院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检察长负总责,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各职能部门特别是业务部门分工负责,组织所属人员和单位,深入学习中央、高检院等相关文件、讲话精神,提高自身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围绕当前司法行为中存在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紧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实地调研活动,广泛征求意见,不怕揭丑亮短,发现真问题,找出真病症。三是制定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建立销号制度、逐项处理,动真格、敢碰硬,确保整改到位。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措施,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三、开展“五进”法制教育活动,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工作要求:结合近年来查办的发生在国家机关、校园、农村、企业、社区中高发刑事案件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开展“送法进机关、校园、农村、企业、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提高干部群众依法办事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在5月1日前,省院公诉一处、预防处分别完成“五进”活动启动仪式,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省院公诉一处拟在郑州、南阳、平顶山、商丘、鹤壁、周口六个“送法进校园”宣讲团的基础上,再分别针对送法进农村、企业、社区成立三个法制宣讲团,巡回各地宣讲;预防处负责组织送法进机关宣讲团,巡回宣讲。三是省院公诉二处、三处在每个市级院组织1次庭审观摩活动,每个市级院(济源、铁检分院可适当组织)组织5—10个观摩庭,每个县级院组织3—7个观摩庭。四是力争在年底前,全省检察机关对在校学生较多的农村中小学送法宣讲一遍;完成全省50%以上乡镇的送法任务;各市分院完成市属大中型国有企业送法任务,各县级院完成所属产业聚集区企业及重点民营企业送法任务;在各县(市、区)完成5个以上刑事案件发案率较高社区的送法任务;完成辖区内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易发单位的送法任务。

四、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保障民生民利

工作要求: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期待。一是制定《河南省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一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二是挂牌督办一批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案件,加大打击力度,遏制此类犯罪高发态势。三是查办一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对有监管职责国家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予以严惩。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在环境资源监管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制度,促进“两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五是通过检察机关官方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五、开展涉农检察专项活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曹建明检察长在河南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为“三农”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探索创新联系服务“三农”的平台载体,在农村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依法打击破坏农村社会安全稳定的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依法查办发生在农村的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和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渎职侵权犯罪。四是依法打击“村官”贿选犯罪。五是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六、开展涉房地产领域犯罪专项检察活动,保障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涉房地产领域犯罪专项检察活动,加强查办和预防房地产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利益。一是既严查群众反映集中、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又查办大要案。二是坚持“锁定渎职,突破贪贿”的查案思路,深挖渎职背后的贪贿问题。三是在严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贿受贿、渎职侵权犯罪的同时,严厉打击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四是深入剖析案发部门在制度、管理、执行上存在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五是加强信息技术在办案中的应用,提高发现犯罪、取证固证、侦破案件的能力。六是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执法办案,不断提升侦查办案工作水平。

七、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项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工作要求: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工作,探索对失管未成年人的帮教,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将性侵害未成年人,拐卖(绑架)儿童,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纳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受案范围,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犯罪。二是认真落实 “分案起诉”、“快速办理”、“法律援助”、“社会调查”、“逮捕必要性证明”、“非羁押诉讼”、“犯罪记录封存” 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加强与公安、审判、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对上述制度机制进行完善,切实提升帮教、挽救水平。三是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民政、教育、卫生、社区等方面的联系,建立多部门合作及司法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体系建设,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融为一体,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强制辩护、附条件不起诉以及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

八、开展刑罚执行法律监督专项工作,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工作要求: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罚执行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对全省范围内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依法监督纠正。二是查处一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对部分监狱开展巡视检察,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视察指导监管场所。

九、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

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一是6月底,全省各级院要建成或升级集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新闻客户端、手机报等于一体的互联互动公开平台,初步实现检察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实务应用和社会服务功能。二是以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案管岗位查询“四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机制。三是以重大复杂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为切入点,在继续开展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重大复杂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同时,积极开展重大复杂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公开审查;采取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论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等形式,促进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公正办理。四是注重利用改造升级的检察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加强新媒体条件下的检察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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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九件实事

时间:2015-05-12  作者:市院办公室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九件实事

 

一、开展服务郑州航空港区、产业集聚区专项活动,促进河南经济发展

工作要求:主动站位全局,融入大局,依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提升检察机关服务郑州航空港区、产业集聚区水平和效果。一是建立健全向郑州航空港区、产业集聚区派驻检察室或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工作站工作机制,规范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二是建立联系人制度,加强与郑州航空港区、产业集聚区企业的联系,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增强服务的针对性。三是在郑州航空港区、产业集聚区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帮助企业堵漏建制,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四是总结推广检察机关服务郑州航空港区、产业集聚区的经验做法,提升服务效果。

二、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工作要求: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一是全省各级院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检察长负总责,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各职能部门特别是业务部门分工负责,组织所属人员和单位,深入学习中央、高检院等相关文件、讲话精神,提高自身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围绕当前司法行为中存在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紧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实地调研活动,广泛征求意见,不怕揭丑亮短,发现真问题,找出真病症。三是制定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建立销号制度、逐项处理,动真格、敢碰硬,确保整改到位。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措施,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三、开展“五进”法制教育活动,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工作要求:结合近年来查办的发生在国家机关、校园、农村、企业、社区中高发刑事案件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开展“送法进机关、校园、农村、企业、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提高干部群众依法办事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在5月1日前,省院公诉一处、预防处分别完成“五进”活动启动仪式,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省院公诉一处拟在郑州、南阳、平顶山、商丘、鹤壁、周口六个“送法进校园”宣讲团的基础上,再分别针对送法进农村、企业、社区成立三个法制宣讲团,巡回各地宣讲;预防处负责组织送法进机关宣讲团,巡回宣讲。三是省院公诉二处、三处在每个市级院组织1次庭审观摩活动,每个市级院(济源、铁检分院可适当组织)组织5—10个观摩庭,每个县级院组织3—7个观摩庭。四是力争在年底前,全省检察机关对在校学生较多的农村中小学送法宣讲一遍;完成全省50%以上乡镇的送法任务;各市分院完成市属大中型国有企业送法任务,各县级院完成所属产业聚集区企业及重点民营企业送法任务;在各县(市、区)完成5个以上刑事案件发案率较高社区的送法任务;完成辖区内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易发单位的送法任务。

四、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保障民生民利

工作要求: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期待。一是制定《河南省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一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二是挂牌督办一批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案件,加大打击力度,遏制此类犯罪高发态势。三是查办一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对有监管职责国家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予以严惩。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在环境资源监管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制度,促进“两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五是通过检察机关官方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五、开展涉农检察专项活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曹建明检察长在河南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为“三农”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探索创新联系服务“三农”的平台载体,在农村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依法打击破坏农村社会安全稳定的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依法查办发生在农村的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和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渎职侵权犯罪。四是依法打击“村官”贿选犯罪。五是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六、开展涉房地产领域犯罪专项检察活动,保障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涉房地产领域犯罪专项检察活动,加强查办和预防房地产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利益。一是既严查群众反映集中、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又查办大要案。二是坚持“锁定渎职,突破贪贿”的查案思路,深挖渎职背后的贪贿问题。三是在严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贿受贿、渎职侵权犯罪的同时,严厉打击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四是深入剖析案发部门在制度、管理、执行上存在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五是加强信息技术在办案中的应用,提高发现犯罪、取证固证、侦破案件的能力。六是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执法办案,不断提升侦查办案工作水平。

七、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项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工作要求: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工作,探索对失管未成年人的帮教,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将性侵害未成年人,拐卖(绑架)儿童,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纳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受案范围,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犯罪。二是认真落实 “分案起诉”、“快速办理”、“法律援助”、“社会调查”、“逮捕必要性证明”、“非羁押诉讼”、“犯罪记录封存” 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加强与公安、审判、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对上述制度机制进行完善,切实提升帮教、挽救水平。三是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民政、教育、卫生、社区等方面的联系,建立多部门合作及司法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体系建设,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融为一体,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强制辩护、附条件不起诉以及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

八、开展刑罚执行法律监督专项工作,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工作要求: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罚执行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对全省范围内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依法监督纠正。二是查处一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对部分监狱开展巡视检察,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视察指导监管场所。

九、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

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一是6月底,全省各级院要建成或升级集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新闻客户端、手机报等于一体的互联互动公开平台,初步实现检察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实务应用和社会服务功能。二是以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案管岗位查询“四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机制。三是以重大复杂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为切入点,在继续开展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重大复杂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同时,积极开展重大复杂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公开审查;采取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论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等形式,促进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公正办理。四是注重利用改造升级的检察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加强新媒体条件下的检察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