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
专项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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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东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和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树立“查办案件是政绩、预防和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切实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在与查处职务犯罪同等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预防职务犯罪基础建设情况
(一)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机构设置情况。市检察院1998年初设立职务犯罪预防科,隶属反贪局。2002年3月,专门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处,2010年更名为职务犯罪预防局。全市5个县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全部为单设机构,共有专职预防工作人员13名。
(二)社会化预防机构设置情况。鹤壁市及5个县区全部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人大、纪委、政法委、组织部、检察院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院,分管预防工作的院领导为办公室主任,预防部门一名同志任专职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本辖区的社会预防工作。2015年3月,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第八次工作会议。市县两级党委在每年的综合目标考核中,均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各成员单位都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核,有力促进了各级、各部门对预防工作的重视,推动了预防责任的落实。
(三)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目前,全市共建成3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分别设在市检察院、山城区检察院和浚县检察院,共配有专兼职讲解员4人,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共有281个单位到基地参观,12442人次受到警示教育。由市纪委和市检察院联合承建的鹤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以全市党员干部为主要教育对象,充分考虑鹤壁本土廉政文化底蕴,精选最新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警示案例和本地案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体验性和互动性。自2015年4月1日投入使用以来,共接待参观219批9356人次,受到参观者一致好评,已成为全市反腐倡廉教育又一新的平台。
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依法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着力强化特殊预防。查办案件既是反腐败的治标之策,又能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因此,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强化侦查职能,保持高压态势,实现以查促防。全市两级检察院统一开通12309举报电话,每年6月下旬统一组织“举报宣传周”活动,建立检察门户网站,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引导依法举报。对实名举报件件必查、件件必复。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81件22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0件17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1件53人;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25人。通过查办案件,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
(二)结合职务犯罪典型案件,着力开展个案预防。积极推进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办案预防“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系统分析职务犯罪规律,从宏观层面、体制机制层面加强预防对策研究,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开展个案预防39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8件。工作中,坚持把“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贯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始终,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引发群体事件的政务公开、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等热点问题,结合查办案件,认真抓好预防检察建议、整改意见和预防措施的落实,推动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及时消除犯罪隐患,促进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有效落实。今年8月,市检察院对近三年来的基层人员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向市委报送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近三年来查办基层人员职务犯罪情况的专题报告》,市委范修芳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给予肯定。
(三)加强行业领域联系配合,着力开展系统预防。全市检察机关与税务、建筑、医药、粮食、交通、土地、教育、水利、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行业系统预防工作制度。2015年以来,市检察院先后与部分市直行政执法单位、涉农行业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就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等方面,研究对策,完善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办案和预防工作。如针对国税系统近年来发生的几起职务犯罪案件,市检察院及时与市国税局沟通,联合集中开展了涉税非规范职务行为专项预防调查活动,从这些职务犯罪案件的作案手段、发案环节、发案原因、预防对策和建议等方面,深入分析研究,查找制度机制等方面的缺陷和漏洞,取得较好成效。
(四)围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着力开展专项预防。全市检察机关与发改委、财政、审计等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紧密协作,共对南水北调、市人民医院新病房楼、鹤壁旅游综合体等49个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确保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安全,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工作中,共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34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8861次,参与招投标预防监督65次,发现不符合资质单位3个,并依法妥善处置;开展职务犯罪分析22件,开展预防调查21次,发现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件,提出检察建议33件,帮助建章立制12项;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77场次,提供预防咨询48次,帮助解决了一批法律疑难问题,为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较好的法律保障。
(五)突出增强工作实效,着力开展预防调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垄断性强、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工作,加强职务犯罪预测预警,及时消除犯罪隐患。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共开展预防调查35次,发现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件6人,全部移交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查处。同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7件,促进建立完善工作制度24个,受到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批示34次,取得了较为扎实的成效。如2015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集中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三项预防调查,发现的问题准,提出的预防对策实,向市委报告后,市委范修芳书记批示给有关领导和部门,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监管,并注意严格规范工作秩序,强化职务犯罪防范意识,增强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注重创新方法、提升能力,着力推动工作持续发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围绕更好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不断提升预防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努力推动预防工作再上新台阶。推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综合分析辖区内一个时期、一个领域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趋势和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2015年以来全市两级院撰写的7篇年度报告,均获党委主要领导批示。为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接地气,全市检察机关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积极开展预防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五进”专题预防活动,采取举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专题讲座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2015年以来,共开展“五进”活动128场,发放宣传资料6890余份,参加人员7310余人次,收到较好成效。不断创新预防宣传方式,重视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各类新兴媒体,利用微电影、公益短片、廉政海报等载体,扩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面和影响力。先后组织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廉政宣传短片、公益海报、摄影作品和微电影等系列创作评比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制作宣传短片1部、公益海报31幅,拍摄摄影作品35幅、微电影1部,在省检察院开展的各类评选活动中,共有13件作品获奖。加强预防队伍建设,围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调查、检察建议、年度报告等内容,定期对预防业务骨干进行培训;组织预防干警积极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和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我市有2人次进入先进行列。
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反腐败体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内部预防、专业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省委、市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工作措施。三是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工作,摆正位置,规范职权,做到服务不代替、参与不干预、指导不越权、监督要到位。四是坚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改进预防工作方式方法,拓展预防工作领域和途径。这些做法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坚持和完善。
职务犯罪预防是一项社会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但从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本部门、本单位“各负其责”的主体责任认识不高,预防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不够;人民群众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职责了解不多,社会知晓度不够高,没有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和预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不宽,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从检察机关自身工作看,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有的检察人员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视不够,认为预防工作是虚功、软任务,很难有看得见的成效,存在“重打击、轻预防”的现象。二是预防工作的地方特色不明显,在立足鹤壁工作实际开展预防工作方面还存在不足。三是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抓预防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够,成效不突出。四是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预防和侦查还存在脱节现象,“案结事不能完”的意识树得还不够牢。五是预防工作的效果有待增强,如个别检察院的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质量不高,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有些检察建议发出后跟踪监督落实不力,有些预防调查终结后成果转化不好。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三、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打算
我市经济社会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升级的重要时期,需要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既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任务,又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一)坚持惩防并举,推进预防工作协调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论断,牢固树立“查办职务犯罪是手段,减少犯罪、保护干部是目的,办好案件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由更多强调惩治向惩防一体、更加注重预防转变,推动惩治和预防协调发展,防止预防和侦查工作脱节。切实发挥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和检察机关专门预防职能作用,推动检察预防与社会预防协调发展。督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预防职责,推动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与预防工作协调发展。
(二)围绕鹤壁工作大局,推进预防工作协同发展。突出预防工作鹤壁特色,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来确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努力做到精准服务、精准预防。着力服务保障好市委率先全面小康、建设品质“三城”的发展目标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突出抓好民生民利、涉农惠农等重点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好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活动。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推动预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以预防实效护航鹤壁经济建设。
(三)加大信息化手段应用,推进预防工作转型发展。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需要,认真研究和探索“大数据+预防”、“互联网+预防”的方式方法,注重借助和依靠职务犯罪信息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突出地方特色,前移预防“关口”,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大预防公开力度,积极探索开展年度报告、案例剖析、检察建议等预防工作文书网上公示和评议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探索建立网上警示教育展厅,打造流动教育窗口,使广大党员干部通过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随时随地接受教育。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预防、预防调查等工作中的运用,努力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信息化水平。
(四)持续改进作风,推进预防工作务实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纠正预防工作是“软任务”等错误认识,克服形式主义等不实做法,按照“侦防结合、工作深入、效果转化、形式创新”的要求,加大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推进法治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增强针对性和感染力;紧密结合执法办案,积极提出预防对策,努力提升检察建议质量,使之更加便于操作;加强对重点领域、行业、部门和关键环节的专题预防工作,注重预防调查成果运用,推动反腐败机制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做好重点单位、项目、专题预防的挂牌督办工作,促进预防工作决策部署、规章制度和检察建议落实,不断提升预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为预防工作深入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这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现了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专题审议为契机,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持续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
专项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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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东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和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树立“查办案件是政绩、预防和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切实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在与查处职务犯罪同等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预防职务犯罪基础建设情况
(一)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机构设置情况。市检察院1998年初设立职务犯罪预防科,隶属反贪局。2002年3月,专门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处,2010年更名为职务犯罪预防局。全市5个县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全部为单设机构,共有专职预防工作人员13名。
(二)社会化预防机构设置情况。鹤壁市及5个县区全部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人大、纪委、政法委、组织部、检察院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院,分管预防工作的院领导为办公室主任,预防部门一名同志任专职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本辖区的社会预防工作。2015年3月,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第八次工作会议。市县两级党委在每年的综合目标考核中,均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各成员单位都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核,有力促进了各级、各部门对预防工作的重视,推动了预防责任的落实。
(三)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目前,全市共建成3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分别设在市检察院、山城区检察院和浚县检察院,共配有专兼职讲解员4人,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共有281个单位到基地参观,12442人次受到警示教育。由市纪委和市检察院联合承建的鹤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以全市党员干部为主要教育对象,充分考虑鹤壁本土廉政文化底蕴,精选最新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警示案例和本地案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体验性和互动性。自2015年4月1日投入使用以来,共接待参观219批9356人次,受到参观者一致好评,已成为全市反腐倡廉教育又一新的平台。
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依法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着力强化特殊预防。查办案件既是反腐败的治标之策,又能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因此,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强化侦查职能,保持高压态势,实现以查促防。全市两级检察院统一开通12309举报电话,每年6月下旬统一组织“举报宣传周”活动,建立检察门户网站,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引导依法举报。对实名举报件件必查、件件必复。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81件22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0件17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1件53人;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25人。通过查办案件,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
(二)结合职务犯罪典型案件,着力开展个案预防。积极推进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办案预防“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系统分析职务犯罪规律,从宏观层面、体制机制层面加强预防对策研究,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开展个案预防39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8件。工作中,坚持把“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贯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始终,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引发群体事件的政务公开、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等热点问题,结合查办案件,认真抓好预防检察建议、整改意见和预防措施的落实,推动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及时消除犯罪隐患,促进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有效落实。今年8月,市检察院对近三年来的基层人员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向市委报送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近三年来查办基层人员职务犯罪情况的专题报告》,市委范修芳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给予肯定。
(三)加强行业领域联系配合,着力开展系统预防。全市检察机关与税务、建筑、医药、粮食、交通、土地、教育、水利、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行业系统预防工作制度。2015年以来,市检察院先后与部分市直行政执法单位、涉农行业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就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等方面,研究对策,完善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办案和预防工作。如针对国税系统近年来发生的几起职务犯罪案件,市检察院及时与市国税局沟通,联合集中开展了涉税非规范职务行为专项预防调查活动,从这些职务犯罪案件的作案手段、发案环节、发案原因、预防对策和建议等方面,深入分析研究,查找制度机制等方面的缺陷和漏洞,取得较好成效。
(四)围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着力开展专项预防。全市检察机关与发改委、财政、审计等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紧密协作,共对南水北调、市人民医院新病房楼、鹤壁旅游综合体等49个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确保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安全,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工作中,共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34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8861次,参与招投标预防监督65次,发现不符合资质单位3个,并依法妥善处置;开展职务犯罪分析22件,开展预防调查21次,发现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件,提出检察建议33件,帮助建章立制12项;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77场次,提供预防咨询48次,帮助解决了一批法律疑难问题,为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较好的法律保障。
(五)突出增强工作实效,着力开展预防调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垄断性强、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工作,加强职务犯罪预测预警,及时消除犯罪隐患。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共开展预防调查35次,发现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件6人,全部移交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查处。同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7件,促进建立完善工作制度24个,受到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批示34次,取得了较为扎实的成效。如2015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集中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三项预防调查,发现的问题准,提出的预防对策实,向市委报告后,市委范修芳书记批示给有关领导和部门,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监管,并注意严格规范工作秩序,强化职务犯罪防范意识,增强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注重创新方法、提升能力,着力推动工作持续发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围绕更好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不断提升预防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努力推动预防工作再上新台阶。推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综合分析辖区内一个时期、一个领域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趋势和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2015年以来全市两级院撰写的7篇年度报告,均获党委主要领导批示。为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接地气,全市检察机关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积极开展预防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五进”专题预防活动,采取举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专题讲座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2015年以来,共开展“五进”活动128场,发放宣传资料6890余份,参加人员7310余人次,收到较好成效。不断创新预防宣传方式,重视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各类新兴媒体,利用微电影、公益短片、廉政海报等载体,扩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面和影响力。先后组织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廉政宣传短片、公益海报、摄影作品和微电影等系列创作评比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制作宣传短片1部、公益海报31幅,拍摄摄影作品35幅、微电影1部,在省检察院开展的各类评选活动中,共有13件作品获奖。加强预防队伍建设,围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调查、检察建议、年度报告等内容,定期对预防业务骨干进行培训;组织预防干警积极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和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我市有2人次进入先进行列。
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反腐败体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内部预防、专业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省委、市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工作措施。三是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工作,摆正位置,规范职权,做到服务不代替、参与不干预、指导不越权、监督要到位。四是坚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改进预防工作方式方法,拓展预防工作领域和途径。这些做法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坚持和完善。
职务犯罪预防是一项社会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但从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本部门、本单位“各负其责”的主体责任认识不高,预防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不够;人民群众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职责了解不多,社会知晓度不够高,没有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和预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不宽,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从检察机关自身工作看,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有的检察人员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视不够,认为预防工作是虚功、软任务,很难有看得见的成效,存在“重打击、轻预防”的现象。二是预防工作的地方特色不明显,在立足鹤壁工作实际开展预防工作方面还存在不足。三是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抓预防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够,成效不突出。四是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预防和侦查还存在脱节现象,“案结事不能完”的意识树得还不够牢。五是预防工作的效果有待增强,如个别检察院的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质量不高,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有些检察建议发出后跟踪监督落实不力,有些预防调查终结后成果转化不好。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三、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打算
我市经济社会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升级的重要时期,需要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既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任务,又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一)坚持惩防并举,推进预防工作协调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论断,牢固树立“查办职务犯罪是手段,减少犯罪、保护干部是目的,办好案件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由更多强调惩治向惩防一体、更加注重预防转变,推动惩治和预防协调发展,防止预防和侦查工作脱节。切实发挥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和检察机关专门预防职能作用,推动检察预防与社会预防协调发展。督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预防职责,推动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与预防工作协调发展。
(二)围绕鹤壁工作大局,推进预防工作协同发展。突出预防工作鹤壁特色,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来确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努力做到精准服务、精准预防。着力服务保障好市委率先全面小康、建设品质“三城”的发展目标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突出抓好民生民利、涉农惠农等重点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好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活动。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推动预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以预防实效护航鹤壁经济建设。
(三)加大信息化手段应用,推进预防工作转型发展。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需要,认真研究和探索“大数据+预防”、“互联网+预防”的方式方法,注重借助和依靠职务犯罪信息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突出地方特色,前移预防“关口”,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大预防公开力度,积极探索开展年度报告、案例剖析、检察建议等预防工作文书网上公示和评议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探索建立网上警示教育展厅,打造流动教育窗口,使广大党员干部通过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随时随地接受教育。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预防、预防调查等工作中的运用,努力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信息化水平。
(四)持续改进作风,推进预防工作务实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纠正预防工作是“软任务”等错误认识,克服形式主义等不实做法,按照“侦防结合、工作深入、效果转化、形式创新”的要求,加大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推进法治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增强针对性和感染力;紧密结合执法办案,积极提出预防对策,努力提升检察建议质量,使之更加便于操作;加强对重点领域、行业、部门和关键环节的专题预防工作,注重预防调查成果运用,推动反腐败机制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做好重点单位、项目、专题预防的挂牌督办工作,促进预防工作决策部署、规章制度和检察建议落实,不断提升预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为预防工作深入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这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现了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专题审议为契机,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持续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