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招聘书记员补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河南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前期体检过程中有两名考生因在哺乳期未进行胸透项目,现按照要求补检完毕,合格人员名单如下:
何戈 郑方琳
一、公示期五天
二、受理意见单位: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受理电话:0392-3399107
来函地址及邮编:鹤壁市淇滨区漓江路11号(458030)
三、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1.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请以书面来函或来人方式向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
2.反映人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不得故意诬告、陷害他人。如有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四、其他事宜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者,将按程序聘用为鹤壁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9年8月28日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招聘书记员补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河南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前期体检过程中有两名考生因在哺乳期未进行胸透项目,现按照要求补检完毕,合格人员名单如下:
何戈 郑方琳
一、公示期五天
二、受理意见单位: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受理电话:0392-3399107
来函地址及邮编:鹤壁市淇滨区漓江路11号(458030)
三、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1.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请以书面来函或来人方式向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
2.反映人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不得故意诬告、陷害他人。如有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四、其他事宜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者,将按程序聘用为鹤壁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