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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告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轮检视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
时间:2019-10-28  作者:市院干教处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坚持开门抓主题教育,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经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形成了第一轮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清单。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经研究,决定从中选取4项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切实解决广大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清单以及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公布如下

1.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黑类案件430人,提起公诉323人;批准逮捕涉恶类案件39人,提起公诉426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市检察院组织听取各县区院办理黑恶案件汇报40余次,对案件办理进度、案件质量以及犯罪线索排查工作从严从快办理。积极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坚持打防结合,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着重剖析案发原因和特点,发现校园及青少年、重点行业等各个领域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运用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整改,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目前已制发检察建议17份,督促相关部门履职。

责任部门: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电话0392-3399132

2. 群众来信办理工作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全市检察机关来信处理工作进行培训,以来信处理、网络办信、系统录入为培训内容,规范程序,统一标准。在全市两级院建立信件处理联络员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受理、分流、回复群众来信工作,确保接到群众来信后七日内进行受理回复、三个月内办结答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的九条措施》,建立联络员制度、办理环节“双告知”制度,周报告、月通报、季讲评制度,催办预警制度、抽查回访制度等九项长效机制。

责任部门: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电话12309

3. 偏远农村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深化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主题教育开展以后,市检察院先后到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寨中心小学、鹤壁技师学院开展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引入其他社会力量,推动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新局面。

责任部门: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电话0392-3399168

4.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措施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鹤壁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12条措施》,为民营企业亮起“绿灯”,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保驾护航”。开展关于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主动与民营企业人士和工商联座谈,查阅公安机关、控申部门台账,梳理控告、申诉线索。开展关于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梳理出“挂案”2件。开展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协作,建立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办理定期通报制度,实时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到鹤壁市天海集团开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连忠从天海集团关联企业两起刑事案件入手,重点讲解了职务侵占罪、挪用公司资金罪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三个常见罪名,深度分析了民营企业面临的刑法风险;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陈锋介绍了民事检察职能,并就民事检察如何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进行讲解。

责任部门: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电话0392-339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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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轮检视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

时间:2019-10-28  作者:市院干教处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坚持开门抓主题教育,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经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形成了第一轮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清单。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经研究,决定从中选取4项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切实解决广大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清单以及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公布如下

1.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黑类案件430人,提起公诉323人;批准逮捕涉恶类案件39人,提起公诉426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市检察院组织听取各县区院办理黑恶案件汇报40余次,对案件办理进度、案件质量以及犯罪线索排查工作从严从快办理。积极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坚持打防结合,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着重剖析案发原因和特点,发现校园及青少年、重点行业等各个领域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运用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整改,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目前已制发检察建议17份,督促相关部门履职。

责任部门: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电话0392-3399132

2. 群众来信办理工作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全市检察机关来信处理工作进行培训,以来信处理、网络办信、系统录入为培训内容,规范程序,统一标准。在全市两级院建立信件处理联络员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受理、分流、回复群众来信工作,确保接到群众来信后七日内进行受理回复、三个月内办结答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的九条措施》,建立联络员制度、办理环节“双告知”制度,周报告、月通报、季讲评制度,催办预警制度、抽查回访制度等九项长效机制。

责任部门: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电话12309

3. 偏远农村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深化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主题教育开展以后,市检察院先后到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寨中心小学、鹤壁技师学院开展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引入其他社会力量,推动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新局面。

责任部门: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电话0392-3399168

4.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措施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鹤壁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12条措施》,为民营企业亮起“绿灯”,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保驾护航”。开展关于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主动与民营企业人士和工商联座谈,查阅公安机关、控申部门台账,梳理控告、申诉线索。开展关于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梳理出“挂案”2件。开展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协作,建立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办理定期通报制度,实时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到鹤壁市天海集团开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连忠从天海集团关联企业两起刑事案件入手,重点讲解了职务侵占罪、挪用公司资金罪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三个常见罪名,深度分析了民营企业面临的刑法风险;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陈锋介绍了民事检察职能,并就民事检察如何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进行讲解。

责任部门: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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