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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检察机关强化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0-10-13  作者:市院办公室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鹤壁市检察机关

强化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报告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20208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鹤壁市检察机关强化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检察机关强化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情况

近年来,鹤壁市检察机关坚持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司法办案新理念,着力构建依法平等精准服务企业发展新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上作出了积极努力以中央要求和高检院民营企业涉刑事案件11条执法司法标准、省法检两院30条意见为根本遵循,2018年以来,先后出台《鹤壁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12条措施》《鹤壁市检察院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若干措施》等多个指导性文件,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对《若干措施》进行任务分解,建立台账,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疫情期间,及时出台《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为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十二条措施》,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同时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明确具体保护举措和标准,为企业和企业人士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按照省院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六个业务专项、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涉民企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多个专项活动,办理了一批案件,督促解决了一批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难题,其中,三起涉企案件分别被高检院评选为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毒品犯罪检察治理 ”典型案例、涉疫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

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打击犯罪,保障安全健康的市场环境一是营造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2018年以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 2718 人,起诉450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组织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犯罪,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犯罪,对黑恶势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最大限度减少黑恶势力犯罪给企业所带来的经济、社会影响,2018年以来共批捕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黑恶势力犯罪85人,起诉106人二是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犯罪。2018年以来,共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53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犯罪68人,金融诈骗类犯罪39人,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90,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7三是提升涉企案件办案质量。充分运用捕诉合一专业化办案优势,着力发挥诉讼主导作用,同时监督办案一体开展,从涉企案件立案环节开始,做到全流程监督引导,对案件全面、通盘把握,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坚持宽严相济,严把法律界限,保障市场主体平稳发展一是转变理念。树立依法、平等、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依法履职为基础,办好涉企案件;以平等保护为核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以谦抑审慎为原则,对涉企人士坚持少捕慎诉原则慎用强制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二是严把界限。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从旧兼从轻原则正确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经济活动中的回扣”“好处费等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严格把握企业人员涉嫌犯罪案件入罪门槛2018年以来,共对11名涉企犯罪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如办理的郝某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办案人员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又充分考虑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需要,多次到涉案公司实地走访,了解生产状况及硫酸、盐酸的储存、使用情况,调查不备案的原因,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经营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最后经慎重考量并就法律适用问题向上级院请示后,决定对郝某某不起诉,同时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领域专项整治。该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毒品犯罪检察治理典型案例。三是宽严相济。坚持打击犯罪与帮扶止损并重,既要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又要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涉案企业人员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依法从宽处理。对涉企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1人。

(三)优化办案方式,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一是从维护企业稳定、维护企业声誉、维护企业效益的角度考虑办案工作,对涉企案件,实现办案方式从就案办案向全面服务转变,服务理念从案内事中事后服务向法律指导、风险防控等案外事前服务拓展,防止因办案简单化或不讲方式方法而致使企业经营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二是注重根据市场行业特点,依法科学选择办案方式和时机,对涉企刑事犯罪、民事行政案件的调查取证活动,严格限定排查、调查和取证范围;到涉案营企业调查取证,一般不开警车。三是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涉案企业人员社区矫正监管机制,对因经营需要离开居住地等情况依法提供便利条件。四是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既注意依法处置涉案财物,慎用强制性措施,也注意提高办案效率、依法从速办理,切实防止久押不决、久拖不决。对于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涉案信息,注意严格保密。

(四)坚持“三个并重”,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坚持依法抗诉与维护审判权威并重,提升监督质效与提高办案效率并重,公正司法与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并重三个并重对涉民企债务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民商事案件和对税收征管、行政征用、工伤认定及赔偿等行政案件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采取多元化的措施和手段,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于因不依法履行执行职责及错误采取执行措施、错误处置执行标的物、错误追加被执行人,致使企业家财产权受到不当侵害的,依法监督纠正,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2018年以来,共办理涉企业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42件,提请抗诉4件,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13件;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的一起申请执行监督案,仅用4天时间就督促法院将43万余元执行款发放到位,解决了民营企业燃眉之急,该案先后被省院、高检院评选为典型案例。

(五)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服务渠道,营造深层次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专项监督机制。持续推进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六个专项活动和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对2起涉民企挂案,监督撤案1件,进入诉讼程序 1件;对4起民事法律监督案件依法提请抗诉。开展涉民企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羁押的55名涉企人犯罪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2人,办理的一起涉企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例。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活动,共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2件。二是强化外部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同国有资产、国土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沟通,加大对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的办案力度,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协作配合机制。2018年至今,共办理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案件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三是构建精准服务机制。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统筹做好企业涉法诉求受理、敏感疑难案件指导办理、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形成步调一致、上下联动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格局。市院7家重点民营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编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宣传彩页、《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手册》《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开展常态化走出去上门送法服务和迎进来检察开放日集中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先后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6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凝聚共识,齐心协力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疫情防控期间,印发《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致企业界朋友的一封信》向全市300多家企业发放,帮助企业梳理疫情期间的法律风险点,为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提供法律保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晓丽多次带队到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二、强化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做好涉企案件后半篇文章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结合办案对涉企类案的发案原因、对策建议的研判分析不充分、不及时,充分利用检察建议,对民营企业在治理结构、经营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合理甚至违法经营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章立制方面仍有很大拓展的空间。  

(二)送法进企业的针对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送法进企业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大多数情况下还是运用传统的宣传形式,在新媒体方面的挖掘和利用不够,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还不强

(三)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还不,服务企业的联系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线多面广,牵涉的部门很多,相关部门在涉企案件处理、线索收集、法治宣传等方面均有一定职责,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不够,尚未完全形成全院整体性服务企业的长效协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鹤壁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检院关于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鹤壁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进一步完善四项机制,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实更优的检察产品。

一是完善检企服务对接机制。一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的密切联系,通过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常态化机制,全面把握企业司法需求,共同研究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整体效果。二要积极拓宽服务企业渠道,持续用力推进检察官进企业活动,结合办案深入开展预防宣讲和法治宣传,及时受理企业控告、申诉和举报,及时收集分析企业运行中的各种有效信息,为企业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等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三要注重从企业人士、工商联及商会工作人员中选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倾听非公经济界的声音,更好地为企业健康发展服务。

二是建立健全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两微一端等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绿色检务通道,建立健全集案件程序信息查询、权利告知、预约登记、申诉申请、法律文书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全网通互联网服务平台,努力做到最多跑一趟”“一次就办好实现更智能、更精准、更贴心的检察公共服务。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扎实做好涉及营商环境社会矛盾的处理化解工作,对相关控告、申诉、举报实行快速受理、优先办理。健全完善律师接待信访人、参与矛盾化解等制度,充分发挥第三方在企业维权中的作用。

三是完善涉企案件风险评估机制。要处理好依法办案与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最大程度地将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依法保障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在对案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前,对可能发生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措施。

四是建立健全队伍素能培训机制。涉企相关法律政策纳入各办案条线教育培训内容,通过政策解读、实务研讨、岗位练兵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办理涉企案件的能力。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精品案件评选、涉企案件质量专项评查等工作,用新理念引导检察办案。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积极借力”“借智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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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检察机关强化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0-10-13  作者:市院办公室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鹤壁市检察机关

强化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报告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20208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鹤壁市检察机关强化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检察机关强化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情况

近年来,鹤壁市检察机关坚持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司法办案新理念,着力构建依法平等精准服务企业发展新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上作出了积极努力以中央要求和高检院民营企业涉刑事案件11条执法司法标准、省法检两院30条意见为根本遵循,2018年以来,先后出台《鹤壁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12条措施》《鹤壁市检察院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鹤壁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城市的若干措施》等多个指导性文件,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对《若干措施》进行任务分解,建立台账,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疫情期间,及时出台《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为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十二条措施》,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同时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明确具体保护举措和标准,为企业和企业人士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按照省院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六个业务专项、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涉民企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多个专项活动,办理了一批案件,督促解决了一批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难题,其中,三起涉企案件分别被高检院评选为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毒品犯罪检察治理 ”典型案例、涉疫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

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打击犯罪,保障安全健康的市场环境一是营造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2018年以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 2718 人,起诉450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组织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犯罪,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犯罪,对黑恶势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最大限度减少黑恶势力犯罪给企业所带来的经济、社会影响,2018年以来共批捕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黑恶势力犯罪85人,起诉106人二是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犯罪。2018年以来,共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53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犯罪68人,金融诈骗类犯罪39人,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90,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7三是提升涉企案件办案质量。充分运用捕诉合一专业化办案优势,着力发挥诉讼主导作用,同时监督办案一体开展,从涉企案件立案环节开始,做到全流程监督引导,对案件全面、通盘把握,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坚持宽严相济,严把法律界限,保障市场主体平稳发展一是转变理念。树立依法、平等、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依法履职为基础,办好涉企案件;以平等保护为核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以谦抑审慎为原则,对涉企人士坚持少捕慎诉原则慎用强制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二是严把界限。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从旧兼从轻原则正确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经济活动中的回扣”“好处费等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严格把握企业人员涉嫌犯罪案件入罪门槛2018年以来,共对11名涉企犯罪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如办理的郝某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办案人员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又充分考虑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需要,多次到涉案公司实地走访,了解生产状况及硫酸、盐酸的储存、使用情况,调查不备案的原因,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经营中实际存在的问题,最后经慎重考量并就法律适用问题向上级院请示后,决定对郝某某不起诉,同时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领域专项整治。该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毒品犯罪检察治理典型案例。三是宽严相济。坚持打击犯罪与帮扶止损并重,既要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又要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涉案企业人员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依法从宽处理。对涉企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1人。

(三)优化办案方式,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一是从维护企业稳定、维护企业声誉、维护企业效益的角度考虑办案工作,对涉企案件,实现办案方式从就案办案向全面服务转变,服务理念从案内事中事后服务向法律指导、风险防控等案外事前服务拓展,防止因办案简单化或不讲方式方法而致使企业经营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二是注重根据市场行业特点,依法科学选择办案方式和时机,对涉企刑事犯罪、民事行政案件的调查取证活动,严格限定排查、调查和取证范围;到涉案营企业调查取证,一般不开警车。三是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涉案企业人员社区矫正监管机制,对因经营需要离开居住地等情况依法提供便利条件。四是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既注意依法处置涉案财物,慎用强制性措施,也注意提高办案效率、依法从速办理,切实防止久押不决、久拖不决。对于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涉案信息,注意严格保密。

(四)坚持“三个并重”,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坚持依法抗诉与维护审判权威并重,提升监督质效与提高办案效率并重,公正司法与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并重三个并重对涉民企债务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民商事案件和对税收征管、行政征用、工伤认定及赔偿等行政案件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采取多元化的措施和手段,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于因不依法履行执行职责及错误采取执行措施、错误处置执行标的物、错误追加被执行人,致使企业家财产权受到不当侵害的,依法监督纠正,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2018年以来,共办理涉企业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42件,提请抗诉4件,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13件;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的一起申请执行监督案,仅用4天时间就督促法院将43万余元执行款发放到位,解决了民营企业燃眉之急,该案先后被省院、高检院评选为典型案例。

(五)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服务渠道,营造深层次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专项监督机制。持续推进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六个专项活动和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对2起涉民企挂案,监督撤案1件,进入诉讼程序 1件;对4起民事法律监督案件依法提请抗诉。开展涉民企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羁押的55名涉企人犯罪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2人,办理的一起涉企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例。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活动,共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2件。二是强化外部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同国有资产、国土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沟通,加大对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的办案力度,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协作配合机制。2018年至今,共办理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案件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三是构建精准服务机制。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统筹做好企业涉法诉求受理、敏感疑难案件指导办理、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形成步调一致、上下联动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格局。市院7家重点民营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编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宣传彩页、《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手册》《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开展常态化走出去上门送法服务和迎进来检察开放日集中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先后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6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凝聚共识,齐心协力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疫情防控期间,印发《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致企业界朋友的一封信》向全市300多家企业发放,帮助企业梳理疫情期间的法律风险点,为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提供法律保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晓丽多次带队到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二、强化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做好涉企案件后半篇文章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结合办案对涉企类案的发案原因、对策建议的研判分析不充分、不及时,充分利用检察建议,对民营企业在治理结构、经营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合理甚至违法经营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章立制方面仍有很大拓展的空间。  

(二)送法进企业的针对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送法进企业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大多数情况下还是运用传统的宣传形式,在新媒体方面的挖掘和利用不够,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还不强

(三)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还不,服务企业的联系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线多面广,牵涉的部门很多,相关部门在涉企案件处理、线索收集、法治宣传等方面均有一定职责,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不够,尚未完全形成全院整体性服务企业的长效协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鹤壁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检院关于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鹤壁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进一步完善四项机制,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实更优的检察产品。

一是完善检企服务对接机制。一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的密切联系,通过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常态化机制,全面把握企业司法需求,共同研究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整体效果。二要积极拓宽服务企业渠道,持续用力推进检察官进企业活动,结合办案深入开展预防宣讲和法治宣传,及时受理企业控告、申诉和举报,及时收集分析企业运行中的各种有效信息,为企业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等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三要注重从企业人士、工商联及商会工作人员中选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倾听非公经济界的声音,更好地为企业健康发展服务。

二是建立健全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两微一端等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绿色检务通道,建立健全集案件程序信息查询、权利告知、预约登记、申诉申请、法律文书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全网通互联网服务平台,努力做到最多跑一趟”“一次就办好实现更智能、更精准、更贴心的检察公共服务。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扎实做好涉及营商环境社会矛盾的处理化解工作,对相关控告、申诉、举报实行快速受理、优先办理。健全完善律师接待信访人、参与矛盾化解等制度,充分发挥第三方在企业维权中的作用。

三是完善涉企案件风险评估机制。要处理好依法办案与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最大程度地将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依法保障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在对案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前,对可能发生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措施。

四是建立健全队伍素能培训机制。涉企相关法律政策纳入各办案条线教育培训内容,通过政策解读、实务研讨、岗位练兵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办理涉企案件的能力。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精品案件评选、涉企案件质量专项评查等工作,用新理念引导检察办案。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积极借力”“借智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