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一是召开院务会,传达贯彻全市创建动员大会精神,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广大检察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人人是创建的主题,人人代表检察机关的形象,“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迅速在全市检察机关掀起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高潮。
二是明确责任,创建工作由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东培亲自抓,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凤翔,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方国民具体分工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落实《鹤壁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到相关部门。
三是加强对落实创建目标任务的督导检查,建立台帐,各责任部门落实情况,依照《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纳入年度对部门和干警考核。
四是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坚持全面依法治市,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察环节各项措施。坚决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及“两抢一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阳光办案”、“阳光执法”,为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五是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与本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结合、与促进提升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促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相结合,通过检察业务工作成绩来检验创建效果。
市检察院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一是召开院务会,传达贯彻全市创建动员大会精神,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广大检察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人人是创建的主题,人人代表检察机关的形象,“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迅速在全市检察机关掀起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高潮。
二是明确责任,创建工作由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东培亲自抓,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凤翔,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方国民具体分工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落实《鹤壁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到相关部门。
三是加强对落实创建目标任务的督导检查,建立台帐,各责任部门落实情况,依照《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纳入年度对部门和干警考核。
四是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坚持全面依法治市,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察环节各项措施。坚决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及“两抢一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阳光办案”、“阳光执法”,为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五是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与本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结合、与促进提升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促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相结合,通过检察业务工作成绩来检验创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