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专项活动】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
规章制度执行检查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方案》及《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的要求,市院规范办将于2017年8月起开展规章制度执行检查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规章制度执行检查的方式方法
市院规范办牵头,对市院制定出台的《关于规范司法办案的实施细则》、《鹤壁市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鹤壁市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加快职务犯罪案件诉讼进度暂行规定》、《收受现金型贿赂犯罪案件讯(询)问笔录制作指引》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对制度执行中遇到的问题集中汇总、研究和解决。
1、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各县区院规范办邀请公安、法院人员及本地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对本院司法办案的意见,并认真记录。
2、发放调查问卷
市院规范办将针对市院出台的相关文件的内容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制作调查问卷,广泛征求各县区院的意见,查找上述文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用制度规范执行行为。
3、查阅档案
市院将抽调专人对各县区院研究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会议记录档案进行查阅。
4、测试
市院规范办将从各县区院随机选出若干名干警统一到市院参加测试。
二、时间
1、各县区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8月1日-8月4日
2、发放调查问卷、查阅档案
8月7日-8月11日
3、测试
8月18日
三、要求
1、市院规范办将根据检查情况,对于由于学习不到位造成文件未落实的,责成相关人员予以集中学习,学习后将测试学习效果,达不到60分的将由所在部门安排时间重新学习并安排测试。
2、对于规章制度操作性不强、内容与现行法律制度相冲突的,造成文件无法在实际中执行的,将由规范办汇总后,责成文件起草部门予以修订。
3、各县区院要制作征求意见表,交参加座谈会的与会人员填写,并于8月30日前将召开座谈会的人员、内容情况、征求意见表复印件报市院规范办。
4、市院规范办要认真制作调查问卷,确保调查问卷的全面性、可操作性,问卷调查以院为单位采取匿名形式调查。
【重大专项活动】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
规章制度执行检查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方案》及《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的要求,市院规范办将于2017年8月起开展规章制度执行检查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规章制度执行检查的方式方法
市院规范办牵头,对市院制定出台的《关于规范司法办案的实施细则》、《鹤壁市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鹤壁市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加快职务犯罪案件诉讼进度暂行规定》、《收受现金型贿赂犯罪案件讯(询)问笔录制作指引》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对制度执行中遇到的问题集中汇总、研究和解决。
1、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各县区院规范办邀请公安、法院人员及本地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对本院司法办案的意见,并认真记录。
2、发放调查问卷
市院规范办将针对市院出台的相关文件的内容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制作调查问卷,广泛征求各县区院的意见,查找上述文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用制度规范执行行为。
3、查阅档案
市院将抽调专人对各县区院研究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会议记录档案进行查阅。
4、测试
市院规范办将从各县区院随机选出若干名干警统一到市院参加测试。
二、时间
1、各县区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8月1日-8月4日
2、发放调查问卷、查阅档案
8月7日-8月11日
3、测试
8月18日
三、要求
1、市院规范办将根据检查情况,对于由于学习不到位造成文件未落实的,责成相关人员予以集中学习,学习后将测试学习效果,达不到60分的将由所在部门安排时间重新学习并安排测试。
2、对于规章制度操作性不强、内容与现行法律制度相冲突的,造成文件无法在实际中执行的,将由规范办汇总后,责成文件起草部门予以修订。
3、各县区院要制作征求意见表,交参加座谈会的与会人员填写,并于8月30日前将召开座谈会的人员、内容情况、征求意见表复印件报市院规范办。
4、市院规范办要认真制作调查问卷,确保调查问卷的全面性、可操作性,问卷调查以院为单位采取匿名形式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