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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公开听证 让监督更“阳光”——鹤壁市检察院对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1-05-27  作者:市院办公室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畅听民意,化解矛盾,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有效推动司法在阳光下运行。526日上午,鹤壁市检察院对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民事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鹤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怀林主持此次听证会,市人大代表、市人民监督员、市农业农村局专家等4人作为听证员受邀参加。

本案系淇县某村村民高某与村委土地恢复原状纠纷案。申请人高某于2002年在村南空地建设养殖场一个,从事生猪养殖销售,并无偿占用土地至今。20199月,该村委将高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占用土地17年的费用。一审认定高某对养殖场所占土地无偿使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给付占用土地期间的承包费。二审予以改判,驳回该村委诉讼请求。后经过再审,再审认定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高某占用村集体土地的同时,应承担向村委交纳土地占用费的义务,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高某不服,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诉讼经过和争议焦点,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己方观点和监督理由进行了充分陈述,听证员就相关情况对当事人进行了发问。休会期间,听证员进行了集中评议讨论,经过评议,听证员达成一致意见,派出代表就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和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发表了听证意见。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鹤壁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今年以来,已对8起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下一步,将继续做深做细做实司法为民工作,加大释法说理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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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 让监督更“阳光”——鹤壁市检察院对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1-05-27  作者:市院办公室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畅听民意,化解矛盾,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有效推动司法在阳光下运行。526日上午,鹤壁市检察院对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民事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鹤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怀林主持此次听证会,市人大代表、市人民监督员、市农业农村局专家等4人作为听证员受邀参加。

本案系淇县某村村民高某与村委土地恢复原状纠纷案。申请人高某于2002年在村南空地建设养殖场一个,从事生猪养殖销售,并无偿占用土地至今。20199月,该村委将高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占用土地17年的费用。一审认定高某对养殖场所占土地无偿使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给付占用土地期间的承包费。二审予以改判,驳回该村委诉讼请求。后经过再审,再审认定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高某占用村集体土地的同时,应承担向村委交纳土地占用费的义务,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高某不服,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诉讼经过和争议焦点,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己方观点和监督理由进行了充分陈述,听证员就相关情况对当事人进行了发问。休会期间,听证员进行了集中评议讨论,经过评议,听证员达成一致意见,派出代表就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和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发表了听证意见。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鹤壁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今年以来,已对8起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下一步,将继续做深做细做实司法为民工作,加大释法说理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