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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公开听证“零距离” 民事检察监督更透明——鹤壁市检察院对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时间:2021-10-29  作者:市院办公室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1028日上午,鹤壁市检察院对一起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特邀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市人民监督员等三人作为听证员。

本案系赵某某等人与鹤壁某环保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申请人赵某某等三姐弟的母亲郑某某于20181月到鹤壁某环保公司工作时已超法定退休年龄,于201881日凌晨打扫街道时发生交通事故身亡。201811,赵某某等将鹤壁某环保公司诉至法庭,请求确认郑某某与鹤壁某环保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审认定郑某某参加工作时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按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二审认定双方之间不符合劳动关系的成立要件,予以改判,撤销一审判决。赵某某等不服,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诉讼经过和争议焦点,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己方观点和监督理由进行了充分陈述,听证员就相关案件情况对当事人进行了发问。休会期间,经过评议,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和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发表了听证意见。

鹤壁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司法办案中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理念,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发现郑某某一子女智力二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特邀请本院具有司法救助职责的第九检察部相关人员参与听证。2021年以来,鹤壁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已公开听证10起案件,坚持将公开、亲历、兼听、说理贯穿听证全过程,努力做到在价值导向上体现政治高度,在程序办理上体现法治厚度,在效果实现上体现民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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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零距离” 民事检察监督更透明——鹤壁市检察院对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时间:2021-10-29  作者:市院办公室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1028日上午,鹤壁市检察院对一起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特邀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市人民监督员等三人作为听证员。

本案系赵某某等人与鹤壁某环保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申请人赵某某等三姐弟的母亲郑某某于20181月到鹤壁某环保公司工作时已超法定退休年龄,于201881日凌晨打扫街道时发生交通事故身亡。201811,赵某某等将鹤壁某环保公司诉至法庭,请求确认郑某某与鹤壁某环保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审认定郑某某参加工作时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按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二审认定双方之间不符合劳动关系的成立要件,予以改判,撤销一审判决。赵某某等不服,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诉讼经过和争议焦点,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己方观点和监督理由进行了充分陈述,听证员就相关案件情况对当事人进行了发问。休会期间,经过评议,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和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发表了听证意见。

鹤壁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司法办案中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理念,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发现郑某某一子女智力二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特邀请本院具有司法救助职责的第九检察部相关人员参与听证。2021年以来,鹤壁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已公开听证10起案件,坚持将公开、亲历、兼听、说理贯穿听证全过程,努力做到在价值导向上体现政治高度,在程序办理上体现法治厚度,在效果实现上体现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