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5日在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牛晓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以来工作回顾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一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聚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重大责任,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稳进,在稳进中提升。
一、坚持政治统领,凡事“从政治上看”
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在思想上对标对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专题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59次,扎实推进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调研,保持理论清醒、政治坚定、实践贯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市检察干警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担当法律监督使命。在政治上坚定坚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我市“1+4+9”制度体系,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7件次。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措施,向市委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公益诉讼等工作。
落实政治责任。扛牢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以严管体现最大厚爱。两级院党组定期听取“三汇报两分析”,建立完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机制,有效贯通“两个责任”,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省检察院党组巡视监督,抓实整改落实,促进系统整治、源头治理。发挥系统内巡察“利剑”作用,对2个基层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市检察干警主动记录报告731件,“逢问必填”更加自觉。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改治建”一体推进,评查案件1千余件,移送问题线索273条,查摆整改顽瘴痼疾83个,建立健全制度规范35项,经过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全市检察队伍更加忠诚、纯洁、可靠。
强化政治担当。全力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不变的忠诚继续发挥反腐败斗争作用,协同完善“四横六纵”监检衔接配合机制,增强依法反腐合力。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71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6人。办理的中国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周某等人受贿案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例。依法行使侦查权,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4人。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动,批捕黑恶犯罪144人、起诉343人,张鹏飞、牛中阿等一批黑恶势力受到法律严惩。鹤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常涛等21人涉黑案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件,浚县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二、坚持胸怀大局,主动躬身入局
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鹤壁建设。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依法、高效、精准打击刑事犯罪,批捕4196人、起诉8844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批捕401人、起诉2176人。严厉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盗抢骗”、“黄赌毒”犯罪,起诉3003人。坚决依法“战疫”,建立涉疫刑事犯罪快速办理机制,起诉涉疫犯罪9人。持续深化诉源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流动销售桶装汽油等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4件,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
营造安商惠企的营商环境。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出台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健康发展15条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突出稳企业保就业,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少捕慎诉,依法不捕104人、不诉98人。全面推开涉案改革,浚县检察院在办理某种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时,对企业开展合规经营监督评估,并帮助企业解决夏粮收储资金难题,有效避免了“办了案子,垮了厂子”。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管理办法,优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请假批办流程,破解请假难题。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3人,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实施意见,有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营造天蓝水清的生态环境。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毁坏耕地、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56人、起诉180人。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护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监督刑事立案9件11人,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65件,打击更有力、治理更有效。践行系统保护理念,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立案涉河湖、林木生态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6件,办理的督促整治魏庄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等6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平台,推动建立集“古树名木、文物、生态保护”于一体的涉古树名木保护机制。
三、坚持人民至上,笃行为民司法
尽心竭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81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5件,运用“刑事打击+民事惩罚性赔偿+行政行业整治”办案模式,对5起食药领域的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窨井设施专项整治,推动整治病害井盖、消除井盖安全隐患2.3万个,实施智慧化改造2924个。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结合高空抛物入刑,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排查安全隐患。守护群众“邮袋里的安全”,与公安、邮政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推动寄递安全制度有效落实。守护群众“钱袋里的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947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64人。
聚劲用力保护弱势群体权益。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政策,严惩性侵、校园欺凌等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36人、起诉398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67人,教育矫治269人,封存犯罪记录346人。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全面推行强制报告、从业禁止等制度。督促落实家庭监护制度,发出督促监护令24份,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组建“小淇”法治宣讲团队,推出一批未成年人法治精品课程,开展校园法治宣讲335场次。积极参与“打拐”、“团圆”行动,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21人。依法严惩欺老骗老虐老犯罪,起诉10人,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聚焦农民工急难愁盼的“讨薪难”问题,重拳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起诉9人,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35万元。
持续发力办好爱民承诺实事。每年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若干爱民实践服务实事,把群众烦心事办成暖心事。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出台规范办信九条措施,2569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回复、3个月答复”。全面推开检察听证,组织听证257件次,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得到。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救助117个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88万元。开展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专项监督,监督纠正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重点领域“假官司”5件,追究3人刑事责任。两级院选派18名优秀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打造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前沿岗哨”,鹤山区检察院被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表彰为河南省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先进集体。
四、坚持理念引领,强化法律监督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监督。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1870人、不诉917人,诉前羁押率从2020年的50.21%降至2022年的31.4%。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从2020年的88.8%、93.8%升至2022年的95%、99.9%,努力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深化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刑事检察“案-件比”从2019年的1.86优化至2022年的1.07,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36件、撤案59件,纠正漏捕142人、漏诉152人;提出刑事抗诉34件,法院已审结改判17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3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374人,监督财产刑执行322件。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进一步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坚守法定性和必要性相结合的监督标准,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66件,依法提出民事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7件,法院已裁定再审、改判、发回重审、调解或和解撤诉25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经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377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维护审判权威。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33件。对初次监督后仍存在明显错误和违法情形的,开展跟进监督2件。依法保障弱势群体诉权,构建“支持起诉+法律援助+检察和解”工作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9件,帮助34名当事人追偿未成年人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30余万元,4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参考性案例。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受理申请监督行政诉讼案件4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案件,提出行政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件。监督执行案件71件。坚持在监督纠错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创新多方联动多元化解多维监督工作机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达70%,促进案结事了政和,获评全市“改革创新十佳案例”。积极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淇滨区检察院办理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确认复核职责不明监督案,推动人民警察抚恤优待政策有效落实。在全省率先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和行政检察协作机制,为土地资源保护注入司法动能。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和促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依法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2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800件,民事公益诉讼21件。秉持“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理念,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83件,更多问题诉前解决。提起诉讼12件,全部获裁判支持。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推动建立“橄榄绿+检察蓝”国防教育协作机制、公益诉讼“1+1+N”共商共查工作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依法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开展军营周边环境公益诉讼、河道行洪监督、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的2起案件获评首届“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五、坚持强基固本,夯实基层基础
大力推进管理精细化建设。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入额领导办案要求,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859件。完成内设机构重构性改革,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压减55.2%,实现机构“瘦身”、人员整合、业务融合,构筑起“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新法律监督格局。有效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构建检察业务考评、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考核“三位一体”考核体系,引领检察人员办案求极致。建立典型案例培育机制,以案例示范带动能动履职,40起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选为典型、优秀、精品案件。
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加强检察人才引进、培养、储备、使用。用好检察官教检察官、同堂培训等平台,培训干警2336人次。重视“智慧借助”,聘任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85名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为检察官办案提供智力支持。注重以“精”带“专”,建立13个专业化办案团队、7个专业人才库,7名检察人员被省检察院表彰为优秀办案检察官,33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分条线开展优秀公诉人比赛等比武练兵活动,一大批专家型人才脱颖而出,9名干警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标兵、能手。
大力推进保障现代化建设。顺利完成人财物统管改革。推进“智慧检务”、“数字检察”建设,智慧公诉辅助办案系统上线运行,数字检察项目抢滩布局,更好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高效能监督。市检察院、鹤山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山城区检察院、淇滨区检察院分别荣获全国、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全面落实“五个强基”要求,连续三年纵深推进基层“建设年”、“落实年”、“深化年”,持续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淇滨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山城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深化“1122”帮扶机制,帮助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一年“脱薄争先”。充分发挥干部协管作用,调优配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2022年调整补充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专职委员26人。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对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坚持每年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积极改进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897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活动,组织、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案件评议、监督办案活动251人次;每季度公布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主动与媒体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检察机关守正创新、勇毅前行的五年。五年来,我们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自觉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扛稳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保障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责任。五年来,我们主动作为顾大局,扎实服务三大攻坚战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积极融入鹤壁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先后出台服务保障“22条措施”、“9条措施”,以有力有效的服务保障工作促进发展、赢得支持,2020年、2021年,分别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杯铜杯单位、银杯单位。五年来,我们开拓创新谋发展,深入实施“四项培优工程”,扎实推进“质量建设年”等活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成色更足、底色更亮。五年来,我们对标一流重自强,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五大提升行动”等活动,在防疫防汛战场锤炼党性、砺炼作风,队伍面貌焕然一新,95个集体、78名个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河南省“我为群众办实事”先进服务单位、全省“检察之星”等“国字号”、“省字号”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有不少短板。一是我市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全面提速,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围绕“六个示范区”建设服务措施还需更加精准。二是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检察环节司法供给还需优化、充实。三是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我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还需持续深化、拓展。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永远在路上,强化自身监督还需不断抓紧、抓实。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5日在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牛晓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以来工作回顾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一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聚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重大责任,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稳进,在稳进中提升。
一、坚持政治统领,凡事“从政治上看”
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在思想上对标对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专题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59次,扎实推进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调研,保持理论清醒、政治坚定、实践贯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市检察干警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担当法律监督使命。在政治上坚定坚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我市“1+4+9”制度体系,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7件次。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措施,向市委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公益诉讼等工作。
落实政治责任。扛牢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以严管体现最大厚爱。两级院党组定期听取“三汇报两分析”,建立完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机制,有效贯通“两个责任”,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省检察院党组巡视监督,抓实整改落实,促进系统整治、源头治理。发挥系统内巡察“利剑”作用,对2个基层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市检察干警主动记录报告731件,“逢问必填”更加自觉。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改治建”一体推进,评查案件1千余件,移送问题线索273条,查摆整改顽瘴痼疾83个,建立健全制度规范35项,经过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全市检察队伍更加忠诚、纯洁、可靠。
强化政治担当。全力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不变的忠诚继续发挥反腐败斗争作用,协同完善“四横六纵”监检衔接配合机制,增强依法反腐合力。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71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6人。办理的中国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总裁周某等人受贿案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例。依法行使侦查权,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4人。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动,批捕黑恶犯罪144人、起诉343人,张鹏飞、牛中阿等一批黑恶势力受到法律严惩。鹤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常涛等21人涉黑案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件,浚县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二、坚持胸怀大局,主动躬身入局
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鹤壁建设。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依法、高效、精准打击刑事犯罪,批捕4196人、起诉8844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批捕401人、起诉2176人。严厉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盗抢骗”、“黄赌毒”犯罪,起诉3003人。坚决依法“战疫”,建立涉疫刑事犯罪快速办理机制,起诉涉疫犯罪9人。持续深化诉源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流动销售桶装汽油等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4件,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
营造安商惠企的营商环境。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出台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健康发展15条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突出稳企业保就业,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少捕慎诉,依法不捕104人、不诉98人。全面推开涉案改革,浚县检察院在办理某种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时,对企业开展合规经营监督评估,并帮助企业解决夏粮收储资金难题,有效避免了“办了案子,垮了厂子”。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管理办法,优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请假批办流程,破解请假难题。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3人,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实施意见,有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营造天蓝水清的生态环境。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毁坏耕地、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56人、起诉180人。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护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监督刑事立案9件11人,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65件,打击更有力、治理更有效。践行系统保护理念,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立案涉河湖、林木生态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6件,办理的督促整治魏庄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等6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平台,推动建立集“古树名木、文物、生态保护”于一体的涉古树名木保护机制。
三、坚持人民至上,笃行为民司法
尽心竭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81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5件,运用“刑事打击+民事惩罚性赔偿+行政行业整治”办案模式,对5起食药领域的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窨井设施专项整治,推动整治病害井盖、消除井盖安全隐患2.3万个,实施智慧化改造2924个。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结合高空抛物入刑,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排查安全隐患。守护群众“邮袋里的安全”,与公安、邮政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推动寄递安全制度有效落实。守护群众“钱袋里的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947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64人。
聚劲用力保护弱势群体权益。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政策,严惩性侵、校园欺凌等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36人、起诉398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67人,教育矫治269人,封存犯罪记录346人。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全面推行强制报告、从业禁止等制度。督促落实家庭监护制度,发出督促监护令24份,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组建“小淇”法治宣讲团队,推出一批未成年人法治精品课程,开展校园法治宣讲335场次。积极参与“打拐”、“团圆”行动,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21人。依法严惩欺老骗老虐老犯罪,起诉10人,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聚焦农民工急难愁盼的“讨薪难”问题,重拳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起诉9人,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35万元。
持续发力办好爱民承诺实事。每年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若干爱民实践服务实事,把群众烦心事办成暖心事。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出台规范办信九条措施,2569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回复、3个月答复”。全面推开检察听证,组织听证257件次,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得到。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救助117个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88万元。开展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专项监督,监督纠正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重点领域“假官司”5件,追究3人刑事责任。两级院选派18名优秀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打造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前沿岗哨”,鹤山区检察院被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表彰为河南省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先进集体。
四、坚持理念引领,强化法律监督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监督。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1870人、不诉917人,诉前羁押率从2020年的50.21%降至2022年的31.4%。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从2020年的88.8%、93.8%升至2022年的95%、99.9%,努力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深化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刑事检察“案-件比”从2019年的1.86优化至2022年的1.07,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36件、撤案59件,纠正漏捕142人、漏诉152人;提出刑事抗诉34件,法院已审结改判17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3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374人,监督财产刑执行322件。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进一步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坚守法定性和必要性相结合的监督标准,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66件,依法提出民事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7件,法院已裁定再审、改判、发回重审、调解或和解撤诉25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经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377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维护审判权威。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33件。对初次监督后仍存在明显错误和违法情形的,开展跟进监督2件。依法保障弱势群体诉权,构建“支持起诉+法律援助+检察和解”工作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9件,帮助34名当事人追偿未成年人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30余万元,4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参考性案例。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受理申请监督行政诉讼案件4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案件,提出行政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件。监督执行案件71件。坚持在监督纠错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创新多方联动多元化解多维监督工作机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达70%,促进案结事了政和,获评全市“改革创新十佳案例”。积极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淇滨区检察院办理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确认复核职责不明监督案,推动人民警察抚恤优待政策有效落实。在全省率先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和行政检察协作机制,为土地资源保护注入司法动能。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和促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依法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2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800件,民事公益诉讼21件。秉持“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理念,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83件,更多问题诉前解决。提起诉讼12件,全部获裁判支持。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推动建立“橄榄绿+检察蓝”国防教育协作机制、公益诉讼“1+1+N”共商共查工作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依法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开展军营周边环境公益诉讼、河道行洪监督、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的2起案件获评首届“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五、坚持强基固本,夯实基层基础
大力推进管理精细化建设。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入额领导办案要求,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859件。完成内设机构重构性改革,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压减55.2%,实现机构“瘦身”、人员整合、业务融合,构筑起“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新法律监督格局。有效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构建检察业务考评、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考核“三位一体”考核体系,引领检察人员办案求极致。建立典型案例培育机制,以案例示范带动能动履职,40起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选为典型、优秀、精品案件。
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加强检察人才引进、培养、储备、使用。用好检察官教检察官、同堂培训等平台,培训干警2336人次。重视“智慧借助”,聘任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85名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为检察官办案提供智力支持。注重以“精”带“专”,建立13个专业化办案团队、7个专业人才库,7名检察人员被省检察院表彰为优秀办案检察官,33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分条线开展优秀公诉人比赛等比武练兵活动,一大批专家型人才脱颖而出,9名干警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标兵、能手。
大力推进保障现代化建设。顺利完成人财物统管改革。推进“智慧检务”、“数字检察”建设,智慧公诉辅助办案系统上线运行,数字检察项目抢滩布局,更好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高效能监督。市检察院、鹤山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山城区检察院、淇滨区检察院分别荣获全国、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全面落实“五个强基”要求,连续三年纵深推进基层“建设年”、“落实年”、“深化年”,持续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淇滨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山城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深化“1122”帮扶机制,帮助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一年“脱薄争先”。充分发挥干部协管作用,调优配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2022年调整补充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专职委员26人。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对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坚持每年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积极改进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897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活动,组织、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案件评议、监督办案活动251人次;每季度公布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主动与媒体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检察机关守正创新、勇毅前行的五年。五年来,我们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自觉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扛稳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保障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责任。五年来,我们主动作为顾大局,扎实服务三大攻坚战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积极融入鹤壁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先后出台服务保障“22条措施”、“9条措施”,以有力有效的服务保障工作促进发展、赢得支持,2020年、2021年,分别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杯铜杯单位、银杯单位。五年来,我们开拓创新谋发展,深入实施“四项培优工程”,扎实推进“质量建设年”等活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成色更足、底色更亮。五年来,我们对标一流重自强,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五大提升行动”等活动,在防疫防汛战场锤炼党性、砺炼作风,队伍面貌焕然一新,95个集体、78名个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河南省“我为群众办实事”先进服务单位、全省“检察之星”等“国字号”、“省字号”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有不少短板。一是我市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全面提速,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围绕“六个示范区”建设服务措施还需更加精准。二是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检察环节司法供给还需优化、充实。三是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我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还需持续深化、拓展。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永远在路上,强化自身监督还需不断抓紧、抓实。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