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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中共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共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116日至12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20243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6次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切实增强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第一时间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题动员会,确立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高标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逐一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

(二)明确任务,强化职责。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梳理整改任务,从政治上找原因,从思想深处挖根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落实具体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市检察院党组主动研判问题、承担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认领任务、划定责任,上下层层带动,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多措并举,推动落实。扣紧整改落实责任链条,党组书记、检察长5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总体进度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督导检查组坚持每周督查检查,以听、审、查、评四位一体的形式,靶向监督、精准点穴,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改、改彻底。建立巡察整改一单一函机制,制发整改提示单,为责任部门划出整改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让整改更加聚焦靶心;制发整改提醒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矫正纠偏,对个别问题要求回炉补课,切实解决纸面整改空头整改等问题,确保时序进度和整改质效,有效避免整改打白条留尾巴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建设不够有力,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欠缺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2023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院党组直到5月份才组织学习。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台账,及时登记讲话时间,确保内容不遗漏、学习不拖延,及时列入第一议题学习。截至目前,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3二是第一议题落实情况列入2024年重点督查督办事项清单,对县区院落实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确保两级院一体整改、全面落实。三是制定《2024年度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截目前,中心组学习10次。

2)理论武装不深入,未按照《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要求,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政治轮训与业务培训的必修课2022 年以来,仅开展了一次宣讲报告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鹤壁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培训计划》,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年度培训必修课清单。二是组织干警积极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市委组织的各类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等各类政治理论培训4402人次

3)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检视问题不深刻,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检视问题3个,均为业务质效方面的问题,班子成员未检视出问题,督促指导不够,第九、第十党支部没有严格落实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每月集中研讨一次的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出台《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举办学习《条例》读书班,开展3次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检察长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切实提高党员干警纪律意识二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检察院党组围绕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4个方面共检视出具体问题15条,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带头整改落实三是开展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围绕案件办理、违反廉洁纪律、干预过问等方面检视自身存在问题,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四是严格落实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每月集中研讨一次的要求第九、第十党支部在4月、5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重新学习、研讨交流。五是机关各党支部分别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计划,细化学习任务,定期研讨交流,上好专题党课,扎扎实实的开展好主题教育。

4)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理念有偏差,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不高。《2023年上半年鹤壁市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公众对检察机关执法不公”“不按程序办案的提及率分别是20.41%14.29%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刑事案件评查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评查组和其他案件评查组三个专项评查组,以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为集中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其中发现瑕疵案件1件。开展集中数据核查5次,督促整改问题数据500余处。出台《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鹤壁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顺畅衔接,强化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合力,实现管人与管案”“评查与问责”“督促与整改同步推进。

2.筑牢政治忠诚方面有不足。

5)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市1+4+9制度体系不严格。院党组2022年底向市委报送的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多个报告,未同时抄报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效果不佳,院党组在本轮巡察期间,派出督察组赴山城区检察院开展为期5天的政治督察工作,向巡察组提供的两份情况说明内容前后不一,存在图形式、走过场的倾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请示报告工作。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办公室条线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学习《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分院重大事项和重大、敏感案事件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重大事项和重大、敏感案事件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我市1+4+9制度体系汇编等文件精神,确保学深悟透、严格落实。建立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建立请示报告事项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请示报告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今年以来,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3次。二是强化政治督查工作。派员参加省检察院对市分院为期一个月的第三轮政治督察,学习积累经验,通报学习《中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轮政治督察发现问题清单》,督促各县区院、各部门对照督察发现的普遍共性问题和典型性问题,举一反三,一体整改。建立对山城区院政治督察发现的问题清单,要求山城区检察院严格对照督察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山城区检察院积极整改,已全部整改到位。

6)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有关决策部署不力。院党组没有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仅通过检察内网下发了重点任务分工台账。跟进指导督导不够,制定的成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青年干警量身定制个人成长计划等重点事项未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保护和调动全市检察干警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主动性。二是将落实纠错容错机制纳入《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对县区院《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方案》,对被举报检察人员,经调查认定为不属实的举报,视情在一定范围内为被举报人澄清正名。三是认真贯彻严管厚爱理念,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对主动查处本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或依规依纪移送相关机关处理的视情形加分。四是筹备成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及时参照跟进省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经验做法,确保落实。五是大力实施青蓝工程,研究出台2024—2026年人才培养规划,为全院6740岁以下青年干警建立成长档案。

7)政治轮训质效不高。2022年以来未制定年度轮训计划,部分干警反映轮训的方式方法不灵活,参与度不高,效果一般。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教育培训计划》,将政治轮训内容列入年度培训计划,通过举办讲座、实地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轮训,丰富轮训形式。二是组织干警积极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市委组织的各类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等各类政治轮训4402人次

3.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升。

8)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偏差。我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不起诉率长期偏低,2023110月,我市不诉率为15%,全省最低,而捕后不诉、捕后判轻缓刑、免刑人数又有所上升,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2人、41 人、6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2024年以来,不捕率37.5%,不诉率15.1%,捕后不诉人数相比去年同期减少1无捕后免刑案件。二是严格落实轻罪案件快速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行刑衔接机制等,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实现治罪与治理一体推进。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签《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办法》,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质效。淇滨区检察院与区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轻罪治理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保障机制,全方位、深层次推进轻罪治理。三是对危险驾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轻罪案件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推动诉源治理。

9)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类型单一。截至202311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8起,其中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97起,占比98%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宣传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及典型案例,从群众来访中发现支持起诉案件线索,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社会认知度,扩宽支持起诉案件线索来源二是加强协作交流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服务站及与人社局、法律援助中心、妇联、残联等单位发挥积极支持起诉联合机制的作用,积极沟通协调拓展案源,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共同做好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1件。

10)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重部署、轻落实。20224月启动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全市检察机关仅山城区检察院开展了此项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排查,发现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30余个。二是针对发现的问题,全市两级院已立案5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5件。山城院对去年办理的案件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效果。

(二)纪律建设有弱化,严的氛围不够浓厚

4.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抓而不实。

11)主体责任扛得不稳。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形式、轻效果,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个别纪律检查建议跟进落实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不足,安排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二是出台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清单,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持续传递严的信号。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学习《条例》读书班,开展3次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检察长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引导检察人员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四是积极跟进落实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建议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及时整理结算购买食材费用,加快结算流程,确保结算及时到位。规范公务接待,严格落实《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确保没有漏项。

12)内部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未对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开展常态化排查,未对近年来离职人员从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政治部、机关党委、检务督察处等内部监督部门未形成工作合力,机关纪委未实质性开展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在职检察干警、离退休干警本人及其家属进行从业兼职情况开展排查2,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1例,涉案人员已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发现1事业编制人员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该人员入职前在国有企业担任监事,离职时已申请退出,目前该企业正在进行人事变更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机关纪委工作责任制,围绕党务、业务、事务三大监督内容,全面履行执法督察,政治巡察等职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纵深发展。由于机关纪委委员于今年2月份退休,在现任机关纪委委员任期到期后,将尽快进行机关纪委换届选举。

5.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不严格。

13)重视程度不高。2022 年以来,院党组共组织召开3次民主生活会,均未按照有关规定,汇报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多名班子成员未将本人及分管部门、单位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组成员剖析材料中,并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查摆反思。二是班子成员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作为2023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汇报。三是今年以来,全市两级院主动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4件,填报率比去年同期增长42.4%“零填报”部门较去年同期下降53.8%

14)宣传教育引导不够。部分干警对有问必录理解不到位,2023年前三季度,市人民检察院25个部门中有21个部门零报告。压力传导不够,党组每月通报分析不透彻,指出问题不能见人见事,缺乏针对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零报告约谈。召开三个规定填报工作集体谈话会,深入学习《鹤壁市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试行》,对县区院检察长和市检察零填报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县区院检察长扛稳第一责任人责任,部门负责人主抓直管责任,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确保三个规定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二是组织两级院干警签订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持续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对各县区院负责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的干警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15)存在形式主义现象。《政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等文件,照抄照搬上级部门或者往年文件。开展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等爱民实践服务事项,因缺少相关案件,成效不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关于市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精神,深化对整治形式主义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向各部门征集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出台2024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三是扎实开展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主动与市残联开展座谈,围绕当前无障碍环境建设痛点、堵点问题研讨交流。全面摸排我市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目前已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件。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统筹协调,把纠治形式主义纳入政治督察、重点工作督查、作风纪律督察、专项检查、内部审计范围,增强工作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三)作风建设不严实,司法保障民生福祉有短板

7.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不坚决。

16)排查不够深入。谈话发现,个别干警对顽瘴痼疾排查频次、内容等不了解。2023年以来仅排查执法司法顽瘴痼疾1条,而且是已被查出的案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鹤壁市检察机关2024年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分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持续深化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加大顽瘴痼疾常态化排查整治力度,经排查,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1起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涉案人员已于20241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17)个别顽瘴痼疾多发频发。2023年以来,市县两级检察院存在案卡信息填报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数据核查力度。严格落实《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业务数据填录核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每月开展业务数据集中核查。截至目前,开展数据集中审核5次。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规范案卡填录 提升数据准确率专题培训。三是加大数据通报力度。将数据不规范问题作为业务运行态势分析报告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分析必通报数据质量问题,已向基层院检察长制发专项工作提示5件。四是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研究出台《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案管与检务督察工作顺畅衔接,实现管人与管案”“评查与问责”“督促与整改同步推进,促进问题真整改,业务数据准确率已经从1-387%上升为96.45%

8.司法为民服务能力不强。

18)为群众办实事不到位。市人民检察院将开展公共安全领域专项监督、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及公共服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监督作为2022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之一,但全市检察机关未办理一起相关案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2024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加大公共安全领域监督力度,与市城市管理局会签《加强检察+行政协作配合推进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实施办法》,建立刑事+公益+行政协作机制,推进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截至目前,制发相关检察建议20,推动全市完成整治任务数量29510座,完成整治任务的155.3%,累计实施智慧化改造3440个,并被推荐为窨井设施整治工作突出地市三是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督力度,与市应急管理局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应急协作配合共同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与应急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巡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截至目前,办理涉安全生产领域案件70余件。

9.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9)调查研究不深入。2023年以来,班子成员到帮扶村调研走访仅4次,达不到每月1次的要求。针对近年来居高不下的危险驾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轻罪案件,未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党委政府开展诉源治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市检察院调研帮扶牛横岭村工作安排表,班子成员每个月到帮扶村走访调研1次。二是下发工作提示函2期,督促责任部门对危险驾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轻罪案件开展专项调研活动,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2篇,提出诉源治理建议三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反诈骗等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反诈识诈意识,减少电诈案件的发生。

20)接受外部监督不够。未按规定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涉及应公开未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0件、法律文书12件。检察听证没有做到能听证、尽听证,截至202311月底,市人民检察院听证案件仅3件,全市检察机关听证案件比2022年同期少18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能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截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公开案件信息881件。二是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积极探索便民听证模式、规范拓展听证范围,丰富听证形式,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今年以来,召开听证案件36件,其中检察长主持3件,公开听证32件,不公开听证4件。

10.推动平安鹤壁、法治鹤壁建设有差距。

21)重视程度不够。20222023年均未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022年党组中心组学法1次,少于《鹤壁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守法普法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规定的全年不少于4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524日,召开党组会听取2024年以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开展平安鹤壁、法治鹤壁建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二是出台《鹤壁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守法普法工作要点》《鹤壁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平安建设工作重点事项分工方案》,推动平安建设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三是印发2024年院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安排意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4次。

22)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数量少,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9份,占全部检察建议的10.46%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检委会深入学习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牢依法规范运用检察建议开展法律监督的理念。二是下发20241-3月、1-5月业务态势分析报告和5期工作提示,分析研判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开展诉源治理、源头治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督促业务部门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堵点、难点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切实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手。今年以来,两级院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3,占全部检察建议的23.96%三是组织2023年度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评选活动,表彰优秀检察建议和提名奖各3件,市检察院就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向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23)履行社会治理职责不到位。参与平安校园建设不够积极主动,全市检察机关87名法治副校长,均未完成每年8个课时以上的法治辅导任务,7人未到学校授课。服务企业走过场,市人民检察院现有的13名法律服务专员,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到服务企业走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为平安校园建设保驾护航。2024年以来,已全部完成普法教育课时要求。山城区院未到学校授课的7名法治副校长,已于2023年年底前全部到校开展普法教育,完成普法教育任务。三是修订完善《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考核方案》,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考核权重,切实增强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四是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活动,优化完善护企长效常态机制,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法律依法规范经营的痛点难点问题。年以来,每名法律服务专员均按要求每月走访企业。

(四)组织建设不完善,素质强警成效不明显

11.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

24)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会前准备不充分,有时还存在临时动议情况,个别议题存在应回避未回避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通知,要求各部门组织学习《中共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准确把握党组议事决策的原则、形式、范围、程序规范议题申报流程。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审核议题内容,如议题涉及党组成员本人或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及时提醒有关党组成员按要求回避。

25)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没有按照要求讲党课,个别党员干部对三会一课内容不掌握。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形式单一,谈心谈话、廉政家访不经常。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在市委巡察后召开的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意见见人见事,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出台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党建工作安排和责任清单、三级五岗主体责任清单,机关党委对各支部的三会一课工作定期进行指导,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严格落实讲党课制度,巡察问题反馈中没有讲党课的班子成员已于20245月份为所在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三是丰富党员干部教育形式,举办读书班、政治轮训班3期,开展我为小院出彩献良策” “‘小院出彩大家谈等讨论交流活动,到烈士陵园纪念馆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召开前,各支部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进行了全面的谈心谈话,征求党员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党员干警思想动态

12.素质强警有差距。

26)检委会建设不规范。示范带头强化业务学习等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不全面,未严格落实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检委会要求,2022年、2023年共召开25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的十九条措施》等文件,完善检委会建设制度机制,推动检委会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实例会制度。2023年,全市两级院共召开检委会141次,平均每院28.22024年以来,全市两级院共召开检委会53次,达到省检察院考核方案规定的两级院院均召开18次以上的要求。三是充分发挥检委会示范带头强化业务学习职能,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规范性文件、上级院工作通报、巡回检察制度、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内容。注重学习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除领学相关材料内容外,同步汇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落实措施,推动检委会专题学习与研判业务工作的有机衔接。2023以来,全市两级院检委会组织学习187次。

27能力作风建设年”“能力作风深化年活动开展不扎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不到位,2022年以来仅主要领导上台授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党组书记在市检察院领导干部主题教育第一期读书班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讲授专题党课,其他班子成员2023年度均在所在党支部为干警讲授专题党课。二是将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作为年度考核必查项列入清单计划,每名班子成员在年底前至少上讲台授课1次。

28)业务骨干培养不够。高层次人才匮乏,全市检察机关无一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022年第五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评定、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评选、第十二届全省优秀公诉人竞赛,全市检察机关无一人获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把人才工程作为一号工程,牢牢抓好人才这个第一资源,不断提升人才当量密度、人岗匹配精度。一是强基壮苗上出实招,突出长远蓄才。尊重人才成长规律,研究出台20242026年人才培养规划,推动全市检察人才规模明显壮大、业务素能普遍提升、梯次结构更加合理,为建设检察人才强院铺牢基石。二是源头活水上务实功,突出精准育才。强力实施青蓝工程,充分发挥专家能手、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破解青黄不接问题。常态化开展三评三讲活动,通过个案点评、类案专评、半年详评和讲理念、讲责任、讲能力,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倒逼检察人员提升业务素质。三是竞相奔腾上求实效,突出以赛识才。组织院际论辩赛、公文写作竞赛及执检、行政、公益诉讼等多条线业务竞赛,以训促学、以比赶超,5名干警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标兵、能手,7个集体、23名个人获省级以上部门表彰。

13.干部队伍建设需加强。

29)暖警爱警不深入。对干警思想动态分析流于形式。每季度开展的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形式单一、问题相似度高。2022年以来,第五党支部干警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内容雷同。关心关爱干警不够,节日慰问、荣誉退休等制度不健全,干警的获得感、荣誉感不强。缺乏对事业编制人员、辅警、书记员队伍的保障、管理机制,上述人员归属感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动态分析质量,各党支部通过谈心谈话、日常观察等方式,全面了解干警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剖析原因、提出措施,形成高质量的思想动态分析报告。二是坚持关爱暖检慰问励检文化育检落实生病慰问制度,对在全省检察机关各项业务竞赛中获奖的干警和所办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的团队进行慰问,举办读书分享会、青年干警座谈会、元宵游园会、演讲比赛、运动会等活动,提升干警的获得感。三是修订《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办法》,起草《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对事业编制人员、辅警、书记员队伍的保障、管理机制,切实提升三类人员归属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检察院党组将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在战术上打歼灭战,在战略上打持久战,全力以赴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彻底、整改到位,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引向深入,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坚持思想不松,增强整改自觉。坚决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对待巡察整改,把深化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我市1+4+9制度体系,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阔步前进。

(二)坚持标准不降,持续深化整改。坚持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坚决避免文字整改等虚假整改,敷衍了事等表面整改和喜易弃难等选择性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对已经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实行,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三)坚持统筹结合,强化结果运用。以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统筹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将巡察发现的问题纳入重点工作清单和督察督办清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399371;邮政信箱:鹤壁市漓江路11号(458030;电子邮箱:hbsjcyjcc@163.com

中共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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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中共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116日至12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20243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6次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切实增强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第一时间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题动员会,确立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高标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逐一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

(二)明确任务,强化职责。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梳理整改任务,从政治上找原因,从思想深处挖根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落实具体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市检察院党组主动研判问题、承担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认领任务、划定责任,上下层层带动,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多措并举,推动落实。扣紧整改落实责任链条,党组书记、检察长5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总体进度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督导检查组坚持每周督查检查,以听、审、查、评四位一体的形式,靶向监督、精准点穴,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改、改彻底。建立巡察整改一单一函机制,制发整改提示单,为责任部门划出整改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让整改更加聚焦靶心;制发整改提醒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矫正纠偏,对个别问题要求回炉补课,切实解决纸面整改空头整改等问题,确保时序进度和整改质效,有效避免整改打白条留尾巴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建设不够有力,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欠缺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2023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院党组直到5月份才组织学习。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台账,及时登记讲话时间,确保内容不遗漏、学习不拖延,及时列入第一议题学习。截至目前,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3二是第一议题落实情况列入2024年重点督查督办事项清单,对县区院落实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确保两级院一体整改、全面落实。三是制定《2024年度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截目前,中心组学习10次。

2)理论武装不深入,未按照《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要求,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政治轮训与业务培训的必修课2022 年以来,仅开展了一次宣讲报告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鹤壁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培训计划》,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年度培训必修课清单。二是组织干警积极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市委组织的各类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等各类政治理论培训4402人次

3)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检视问题不深刻,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检视问题3个,均为业务质效方面的问题,班子成员未检视出问题,督促指导不够,第九、第十党支部没有严格落实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每月集中研讨一次的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出台《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举办学习《条例》读书班,开展3次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检察长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切实提高党员干警纪律意识二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检察院党组围绕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4个方面共检视出具体问题15条,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带头整改落实三是开展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围绕案件办理、违反廉洁纪律、干预过问等方面检视自身存在问题,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四是严格落实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每月集中研讨一次的要求第九、第十党支部在4月、5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重新学习、研讨交流。五是机关各党支部分别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计划,细化学习任务,定期研讨交流,上好专题党课,扎扎实实的开展好主题教育。

4)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理念有偏差,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不高。《2023年上半年鹤壁市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公众对检察机关执法不公”“不按程序办案的提及率分别是20.41%14.29%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刑事案件评查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评查组和其他案件评查组三个专项评查组,以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为集中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其中发现瑕疵案件1件。开展集中数据核查5次,督促整改问题数据500余处。出台《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鹤壁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顺畅衔接,强化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合力,实现管人与管案”“评查与问责”“督促与整改同步推进。

2.筑牢政治忠诚方面有不足。

5)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市1+4+9制度体系不严格。院党组2022年底向市委报送的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多个报告,未同时抄报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效果不佳,院党组在本轮巡察期间,派出督察组赴山城区检察院开展为期5天的政治督察工作,向巡察组提供的两份情况说明内容前后不一,存在图形式、走过场的倾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请示报告工作。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办公室条线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学习《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分院重大事项和重大、敏感案事件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重大事项和重大、敏感案事件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我市1+4+9制度体系汇编等文件精神,确保学深悟透、严格落实。建立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建立请示报告事项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请示报告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今年以来,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3次。二是强化政治督查工作。派员参加省检察院对市分院为期一个月的第三轮政治督察,学习积累经验,通报学习《中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轮政治督察发现问题清单》,督促各县区院、各部门对照督察发现的普遍共性问题和典型性问题,举一反三,一体整改。建立对山城区院政治督察发现的问题清单,要求山城区检察院严格对照督察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山城区检察院积极整改,已全部整改到位。

6)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有关决策部署不力。院党组没有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仅通过检察内网下发了重点任务分工台账。跟进指导督导不够,制定的成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青年干警量身定制个人成长计划等重点事项未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保护和调动全市检察干警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主动性。二是将落实纠错容错机制纳入《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对县区院《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方案》,对被举报检察人员,经调查认定为不属实的举报,视情在一定范围内为被举报人澄清正名。三是认真贯彻严管厚爱理念,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对主动查处本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或依规依纪移送相关机关处理的视情形加分。四是筹备成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及时参照跟进省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经验做法,确保落实。五是大力实施青蓝工程,研究出台2024—2026年人才培养规划,为全院6740岁以下青年干警建立成长档案。

7)政治轮训质效不高。2022年以来未制定年度轮训计划,部分干警反映轮训的方式方法不灵活,参与度不高,效果一般。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教育培训计划》,将政治轮训内容列入年度培训计划,通过举办讲座、实地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轮训,丰富轮训形式。二是组织干警积极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市委组织的各类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等各类政治轮训4402人次

3.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升。

8)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偏差。我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不起诉率长期偏低,2023110月,我市不诉率为15%,全省最低,而捕后不诉、捕后判轻缓刑、免刑人数又有所上升,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2人、41 人、6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2024年以来,不捕率37.5%,不诉率15.1%,捕后不诉人数相比去年同期减少1无捕后免刑案件。二是严格落实轻罪案件快速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行刑衔接机制等,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实现治罪与治理一体推进。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签《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办法》,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质效。淇滨区检察院与区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轻罪治理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保障机制,全方位、深层次推进轻罪治理。三是对危险驾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轻罪案件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推动诉源治理。

9)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类型单一。截至202311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8起,其中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97起,占比98%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宣传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及典型案例,从群众来访中发现支持起诉案件线索,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社会认知度,扩宽支持起诉案件线索来源二是加强协作交流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服务站及与人社局、法律援助中心、妇联、残联等单位发挥积极支持起诉联合机制的作用,积极沟通协调拓展案源,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共同做好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1件。

10)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重部署、轻落实。20224月启动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全市检察机关仅山城区检察院开展了此项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排查,发现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30余个。二是针对发现的问题,全市两级院已立案5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5件。山城院对去年办理的案件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效果。

(二)纪律建设有弱化,严的氛围不够浓厚

4.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抓而不实。

11)主体责任扛得不稳。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形式、轻效果,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个别纪律检查建议跟进落实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不足,安排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二是出台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清单,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持续传递严的信号。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学习《条例》读书班,开展3次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检察长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引导检察人员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四是积极跟进落实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建议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及时整理结算购买食材费用,加快结算流程,确保结算及时到位。规范公务接待,严格落实《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确保没有漏项。

12)内部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未对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开展常态化排查,未对近年来离职人员从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政治部、机关党委、检务督察处等内部监督部门未形成工作合力,机关纪委未实质性开展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在职检察干警、离退休干警本人及其家属进行从业兼职情况开展排查2,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1例,涉案人员已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发现1事业编制人员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该人员入职前在国有企业担任监事,离职时已申请退出,目前该企业正在进行人事变更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机关纪委工作责任制,围绕党务、业务、事务三大监督内容,全面履行执法督察,政治巡察等职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纵深发展。由于机关纪委委员于今年2月份退休,在现任机关纪委委员任期到期后,将尽快进行机关纪委换届选举。

5.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不严格。

13)重视程度不高。2022 年以来,院党组共组织召开3次民主生活会,均未按照有关规定,汇报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多名班子成员未将本人及分管部门、单位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组成员剖析材料中,并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查摆反思。二是班子成员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作为2023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汇报。三是今年以来,全市两级院主动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4件,填报率比去年同期增长42.4%“零填报”部门较去年同期下降53.8%

14)宣传教育引导不够。部分干警对有问必录理解不到位,2023年前三季度,市人民检察院25个部门中有21个部门零报告。压力传导不够,党组每月通报分析不透彻,指出问题不能见人见事,缺乏针对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零报告约谈。召开三个规定填报工作集体谈话会,深入学习《鹤壁市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试行》,对县区院检察长和市检察零填报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县区院检察长扛稳第一责任人责任,部门负责人主抓直管责任,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确保三个规定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二是组织两级院干警签订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持续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对各县区院负责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的干警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15)存在形式主义现象。《政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等文件,照抄照搬上级部门或者往年文件。开展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等爱民实践服务事项,因缺少相关案件,成效不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关于市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精神,深化对整治形式主义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向各部门征集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出台2024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三是扎实开展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主动与市残联开展座谈,围绕当前无障碍环境建设痛点、堵点问题研讨交流。全面摸排我市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目前已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件。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统筹协调,把纠治形式主义纳入政治督察、重点工作督查、作风纪律督察、专项检查、内部审计范围,增强工作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三)作风建设不严实,司法保障民生福祉有短板

7.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不坚决。

16)排查不够深入。谈话发现,个别干警对顽瘴痼疾排查频次、内容等不了解。2023年以来仅排查执法司法顽瘴痼疾1条,而且是已被查出的案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鹤壁市检察机关2024年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分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持续深化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加大顽瘴痼疾常态化排查整治力度,经排查,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1起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涉案人员已于20241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17)个别顽瘴痼疾多发频发。2023年以来,市县两级检察院存在案卡信息填报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数据核查力度。严格落实《鹤壁市人民检察院业务数据填录核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每月开展业务数据集中核查。截至目前,开展数据集中审核5次。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规范案卡填录 提升数据准确率专题培训。三是加大数据通报力度。将数据不规范问题作为业务运行态势分析报告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分析必通报数据质量问题,已向基层院检察长制发专项工作提示5件。四是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研究出台《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案管与检务督察工作顺畅衔接,实现管人与管案”“评查与问责”“督促与整改同步推进,促进问题真整改,业务数据准确率已经从1-387%上升为96.45%

8.司法为民服务能力不强。

18)为群众办实事不到位。市人民检察院将开展公共安全领域专项监督、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及公共服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监督作为2022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之一,但全市检察机关未办理一起相关案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2024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加大公共安全领域监督力度,与市城市管理局会签《加强检察+行政协作配合推进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实施办法》,建立刑事+公益+行政协作机制,推进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截至目前,制发相关检察建议20,推动全市完成整治任务数量29510座,完成整治任务的155.3%,累计实施智慧化改造3440个,并被推荐为窨井设施整治工作突出地市三是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督力度,与市应急管理局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应急协作配合共同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与应急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巡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截至目前,办理涉安全生产领域案件70余件。

9.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9)调查研究不深入。2023年以来,班子成员到帮扶村调研走访仅4次,达不到每月1次的要求。针对近年来居高不下的危险驾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轻罪案件,未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党委政府开展诉源治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市检察院调研帮扶牛横岭村工作安排表,班子成员每个月到帮扶村走访调研1次。二是下发工作提示函2期,督促责任部门对危险驾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轻罪案件开展专项调研活动,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2篇,提出诉源治理建议三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反诈骗等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反诈识诈意识,减少电诈案件的发生。

20)接受外部监督不够。未按规定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涉及应公开未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0件、法律文书12件。检察听证没有做到能听证、尽听证,截至202311月底,市人民检察院听证案件仅3件,全市检察机关听证案件比2022年同期少18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能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截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公开案件信息881件。二是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积极探索便民听证模式、规范拓展听证范围,丰富听证形式,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今年以来,召开听证案件36件,其中检察长主持3件,公开听证32件,不公开听证4件。

10.推动平安鹤壁、法治鹤壁建设有差距。

21)重视程度不够。20222023年均未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022年党组中心组学法1次,少于《鹤壁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守法普法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规定的全年不少于4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524日,召开党组会听取2024年以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开展平安鹤壁、法治鹤壁建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二是出台《鹤壁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守法普法工作要点》《鹤壁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平安建设工作重点事项分工方案》,推动平安建设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三是印发2024年院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安排意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4次。

22)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数量少,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9份,占全部检察建议的10.46%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检委会深入学习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牢依法规范运用检察建议开展法律监督的理念。二是下发20241-3月、1-5月业务态势分析报告和5期工作提示,分析研判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开展诉源治理、源头治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督促业务部门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堵点、难点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切实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手。今年以来,两级院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3,占全部检察建议的23.96%三是组织2023年度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评选活动,表彰优秀检察建议和提名奖各3件,市检察院就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向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23)履行社会治理职责不到位。参与平安校园建设不够积极主动,全市检察机关87名法治副校长,均未完成每年8个课时以上的法治辅导任务,7人未到学校授课。服务企业走过场,市人民检察院现有的13名法律服务专员,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到服务企业走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为平安校园建设保驾护航。2024年以来,已全部完成普法教育课时要求。山城区院未到学校授课的7名法治副校长,已于2023年年底前全部到校开展普法教育,完成普法教育任务。三是修订完善《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考核方案》,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考核权重,切实增强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四是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活动,优化完善护企长效常态机制,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法律依法规范经营的痛点难点问题。年以来,每名法律服务专员均按要求每月走访企业。

(四)组织建设不完善,素质强警成效不明显

11.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

24)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会前准备不充分,有时还存在临时动议情况,个别议题存在应回避未回避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通知,要求各部门组织学习《中共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准确把握党组议事决策的原则、形式、范围、程序规范议题申报流程。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审核议题内容,如议题涉及党组成员本人或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及时提醒有关党组成员按要求回避。

25)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没有按照要求讲党课,个别党员干部对三会一课内容不掌握。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形式单一,谈心谈话、廉政家访不经常。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在市委巡察后召开的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意见见人见事,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出台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党建工作安排和责任清单、三级五岗主体责任清单,机关党委对各支部的三会一课工作定期进行指导,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严格落实讲党课制度,巡察问题反馈中没有讲党课的班子成员已于20245月份为所在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三是丰富党员干部教育形式,举办读书班、政治轮训班3期,开展我为小院出彩献良策” “‘小院出彩大家谈等讨论交流活动,到烈士陵园纪念馆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召开前,各支部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进行了全面的谈心谈话,征求党员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党员干警思想动态

12.素质强警有差距。

26)检委会建设不规范。示范带头强化业务学习等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不全面,未严格落实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检委会要求,2022年、2023年共召开25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的十九条措施》等文件,完善检委会建设制度机制,推动检委会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实例会制度。2023年,全市两级院共召开检委会141次,平均每院28.22024年以来,全市两级院共召开检委会53次,达到省检察院考核方案规定的两级院院均召开18次以上的要求。三是充分发挥检委会示范带头强化业务学习职能,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规范性文件、上级院工作通报、巡回检察制度、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内容。注重学习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除领学相关材料内容外,同步汇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落实措施,推动检委会专题学习与研判业务工作的有机衔接。2023以来,全市两级院检委会组织学习187次。

27能力作风建设年”“能力作风深化年活动开展不扎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不到位,2022年以来仅主要领导上台授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党组书记在市检察院领导干部主题教育第一期读书班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讲授专题党课,其他班子成员2023年度均在所在党支部为干警讲授专题党课。二是将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作为年度考核必查项列入清单计划,每名班子成员在年底前至少上讲台授课1次。

28)业务骨干培养不够。高层次人才匮乏,全市检察机关无一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022年第五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评定、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评选、第十二届全省优秀公诉人竞赛,全市检察机关无一人获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把人才工程作为一号工程,牢牢抓好人才这个第一资源,不断提升人才当量密度、人岗匹配精度。一是强基壮苗上出实招,突出长远蓄才。尊重人才成长规律,研究出台20242026年人才培养规划,推动全市检察人才规模明显壮大、业务素能普遍提升、梯次结构更加合理,为建设检察人才强院铺牢基石。二是源头活水上务实功,突出精准育才。强力实施青蓝工程,充分发挥专家能手、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破解青黄不接问题。常态化开展三评三讲活动,通过个案点评、类案专评、半年详评和讲理念、讲责任、讲能力,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倒逼检察人员提升业务素质。三是竞相奔腾上求实效,突出以赛识才。组织院际论辩赛、公文写作竞赛及执检、行政、公益诉讼等多条线业务竞赛,以训促学、以比赶超,5名干警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标兵、能手,7个集体、23名个人获省级以上部门表彰。

13.干部队伍建设需加强。

29)暖警爱警不深入。对干警思想动态分析流于形式。每季度开展的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形式单一、问题相似度高。2022年以来,第五党支部干警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内容雷同。关心关爱干警不够,节日慰问、荣誉退休等制度不健全,干警的获得感、荣誉感不强。缺乏对事业编制人员、辅警、书记员队伍的保障、管理机制,上述人员归属感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动态分析质量,各党支部通过谈心谈话、日常观察等方式,全面了解干警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剖析原因、提出措施,形成高质量的思想动态分析报告。二是坚持关爱暖检慰问励检文化育检落实生病慰问制度,对在全省检察机关各项业务竞赛中获奖的干警和所办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的团队进行慰问,举办读书分享会、青年干警座谈会、元宵游园会、演讲比赛、运动会等活动,提升干警的获得感。三是修订《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办法》,起草《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对事业编制人员、辅警、书记员队伍的保障、管理机制,切实提升三类人员归属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检察院党组将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在战术上打歼灭战,在战略上打持久战,全力以赴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彻底、整改到位,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引向深入,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坚持思想不松,增强整改自觉。坚决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肃对待巡察整改,把深化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我市1+4+9制度体系,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阔步前进。

(二)坚持标准不降,持续深化整改。坚持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坚决避免文字整改等虚假整改,敷衍了事等表面整改和喜易弃难等选择性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对已经出台的相关制度,注重落实、狠抓实行,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三)坚持统筹结合,强化结果运用。以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统筹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将巡察发现的问题纳入重点工作清单和督察督办清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399371;邮政信箱:鹤壁市漓江路11号(458030;电子邮箱:hbsjcyjcc@163.com

中共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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