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
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六个严禁”规定
时间:2017-05-25  作者:市院监察处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六个严禁”规定

1、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2、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

3、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任免干部;

4、严禁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

谋取利益;

5、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吃请和礼物;

6、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

益。

您的位置:首页>廉政建设

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六个严禁”规定

时间:2017-05-25  作者:市院监察处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六个严禁”规定

1、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2、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

3、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任免干部;

4、严禁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

谋取利益;

5、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吃请和礼物;

6、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

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