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六个严禁”规定
1、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2、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
3、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任免干部;
4、严禁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
谋取利益;
5、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活动的吃请和礼物;
6、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
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