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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 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时间:2020-04-24  作者:市院宣传处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年来,鹤壁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院关于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基本途径,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上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提高思想认识

鹤壁市检察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具体要求,认真贯彻高检院《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涉企业案件司法标准以及省高法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要求全体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转变司法理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工作部署

鹤壁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对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出台《鹤壁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12条措施》,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明确具体保护举措和标准,努力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人士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指导各县区院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制定《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突出打击重点

严厉打击危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依法打击伤害、绑架、抢劫等危害民营企业人士人身权的犯罪;严厉打击盗窃、诈骗、哄抢民营企业合法财产等侵犯财产权的犯罪;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合同诈骗、敲诈勒索、侵占挪用、破坏生产经营、扰乱生产秩序等犯罪案件依法从快办理,保障民营企业安全经营、民营企业家安心创业。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犯罪案件1629人。

开展专项活动

开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六个专项活动,即开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开展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活动”“开展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开展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监督专项活动”“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受理涉民营企业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3件,其中,办结13件;与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联合排查 挂案问题,共梳理出挂案”2件,监督撤案11人,进入正常诉讼 11人。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在鹤壁市羁押的涉非公经济案件进行逐案排查,共审查案件56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2件。办理的一起涉企案件,被省院向高检院推荐为全国检察机关涉民营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导性案例。

优化服务措施

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统筹做好民营企业涉法诉求受理、敏感疑难案件指导办理、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形成步调一致、上下联动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鹤壁市政法系统服务保障非公有制企业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公安、法院、司法部门的交流。印发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宣传彩页,编印《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手册》《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宣传手册》,开展走访企业、走访企业家”“服务企业零距离精准法律服务,助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壮大。

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走访企业100余场次,发放宣传单、典型案例300余份。全市两级院开展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6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凝聚共识,齐心协力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晓丽带队到鹤壁市天海集团,开展了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疫情防控期间,鹤壁市人民检察院编写《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致企业界朋友的一封信》并向全市300多家企业发放,帮助企业梳理疫情期间的法律风险点,为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提供法律保障。

今后,鹤壁市检察院将继续办好涉企案件,维护民营企业合法利益;发挥检察职能,解决民营企业实际问题;建立健全检企服务对接机制、涉非公有制企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队伍素能培训机制,积极探索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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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 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时间:2020-04-24  作者:市院宣传处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鹤壁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院关于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基本途径,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上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提高思想认识

鹤壁市检察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具体要求,认真贯彻高检院《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涉企业案件司法标准以及省高法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要求全体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转变司法理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工作部署

鹤壁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对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出台《鹤壁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12条措施》,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明确具体保护举措和标准,努力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人士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指导各县区院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制定《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突出打击重点

严厉打击危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依法打击伤害、绑架、抢劫等危害民营企业人士人身权的犯罪;严厉打击盗窃、诈骗、哄抢民营企业合法财产等侵犯财产权的犯罪;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合同诈骗、敲诈勒索、侵占挪用、破坏生产经营、扰乱生产秩序等犯罪案件依法从快办理,保障民营企业安全经营、民营企业家安心创业。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犯罪案件1629人。

开展专项活动

开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六个专项活动,即开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开展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活动”“开展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开展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监督专项活动”“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受理涉民营企业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3件,其中,办结13件;与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联合排查 挂案问题,共梳理出挂案”2件,监督撤案11人,进入正常诉讼 11人。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在鹤壁市羁押的涉非公经济案件进行逐案排查,共审查案件56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2件。办理的一起涉企案件,被省院向高检院推荐为全国检察机关涉民营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导性案例。

优化服务措施

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统筹做好民营企业涉法诉求受理、敏感疑难案件指导办理、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形成步调一致、上下联动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鹤壁市政法系统服务保障非公有制企业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公安、法院、司法部门的交流。印发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宣传彩页,编印《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手册》《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宣传手册》,开展走访企业、走访企业家”“服务企业零距离精准法律服务,助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壮大。

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走访企业100余场次,发放宣传单、典型案例300余份。全市两级院开展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6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凝聚共识,齐心协力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晓丽带队到鹤壁市天海集团,开展了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疫情防控期间,鹤壁市人民检察院编写《鹤壁市人民检察院致企业界朋友的一封信》并向全市300多家企业发放,帮助企业梳理疫情期间的法律风险点,为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提供法律保障。

今后,鹤壁市检察院将继续办好涉企案件,维护民营企业合法利益;发挥检察职能,解决民营企业实际问题;建立健全检企服务对接机制、涉非公有制企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队伍素能培训机制,积极探索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