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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助力”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建议
时间:2021-09-23  作者:市院宣传处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虽然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但我首先是鹤壁人,防汛救灾期间,为家乡提供物资帮扶,带头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守卫家园,与大家共渡难关,我责无旁贷。但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的捐赠行为受到了社区矫正机构的表扬,以后我会争做回报社会的带头人,在自己主动改造的同时,依托经营的企业帮助更多的矫正对象创业就业,顺利回归社会!在得知自己受到表扬,可以得到加分奖励后,一名多次向灾区捐赠物资的社区矫正对象(民营企业负责人)高兴地向鹤壁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说。

之所以社区矫正机构对积极参与防汛救灾、疫情防控的社区矫正对象予以表扬,这要从鹤壁市检察院向鹤壁市司法局送达的一份检察建议书说起。

洪灾、疫情叠加 社区矫正工作如何开展

717日以来,我市面临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维护社会稳定等多重严峻考验。特别是浚县境内,全县46.7%地区被洪水淹没,75%的良田被毁,转移安置群众30余万人,在洪水未退时,814日至28日浚县又对域内潜在高风险区域实行封控管理。

对社区矫正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如其来的洪灾与疫情防控叠加,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了严峻考验,全市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受灾、是否有外迁人员、是否有脱漏管现象,矫正教育以何种形式开展,如何开展检察监督等成为检察机关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社区矫正是社会治理方式法治化的载体之一,为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我市灾后重建、疫情防控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果,为特殊时期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开展提供司法保障,鹤壁市检察院坚持以疫情防控、防汛救灾为主线,以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为底线,靠前监督,加强督导,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工作。

通过实地走访部分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审查矫正人员档案、与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鹤壁市检察院了解到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因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越界行为处置未明确、积极参与防汛救灾活动的奖励未明确、疫情防控下社区矫正安全管控措施未明确、社区矫正教育方式待改进、工作理念需要转变、矫正资源配置待完善6个方面亟待解决的难题。

为此,813日,鹤壁市检察院向鹤壁市司法局发出了一份为社区矫正工作助力的检察建议,以期共同解决特殊时期遇到的个性问题,稳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近日,鹤壁市检察院收到了鹤壁市司法局的检察建议回复函,采纳了检察建议全部内容,并对已采取的工作举措进行了反馈。

采纳建议  明确标准 

据了解,社区矫正机构采用河南省社区矫正综合智慧平台豫在矫”APP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而我市717日至23日的连日暴雨,加之731日晚的雷电、暴风雨极端天气侵袭,鹤壁市淇滨区、淇县、浚县等多地多处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导致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中出现因电子定位不准确而提示越界脱管现象。

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提出要明确越界行为处置标准,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中提示脱管失控的,要逐一进行核实,确定是否因不可抗力因素产生越界行为。对确因转移安置或电子定位不准确等不可抗力因素在系统内显示脱管失控的,不按照违反监管规定处理。鹤壁市司法局采纳了该建议,对全市42名社区矫正对象作出了不按越界处理的决定。

据统计,此次抗洪救灾、疫情防控中,鹤壁市约有7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有在抗洪一线不辞辛劳、不畏艰险开展抢险的,也有主动捐款捐物、开展志愿服务的,社区矫正对象用实际行动守卫家园、回报社会,体现了高度的思想觉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为了达到激励社区矫正对象从思想深处进行改造的矫正目的,检察机关建议按照统一标准对此类社区矫正对象给予奖励或表扬。目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河南省社区矫正平台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计分办法》,已对社区矫正对象口头表扬36人,书面表扬35人,其中表扬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6名。

同时,鹤壁市司法局还专门下发《鹤壁市司法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灾后重建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针对落实疫情防控下管控措施的检察建议,对在矫的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对经常跨市县停留在中高风险地区的社区矫正对象,要求其暂时停留在原地,在疫情期间停止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执行地变更等事项审批,减少人员流动,并充分利用信息核查系统、定位装置、微信视频定位等科技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时监控。

转变理念  探索个性化矫正   

为了确保灾后重建和疫情防控叠加期社区矫正教育方式走深走实,鹤壁市司法局积极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邀请检察干警共同走访回迁的社区矫正对象,了解其受灾情况,开展法治宣传和损失补偿政策宣讲,稳定社区矫正对象情绪,消除其后顾之忧。

910日,浚县社区矫正中心与浚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召开座谈会,分析总结社区矫正工作在面对汛情、疫情的经验做法以及困难不足,达成了三个更新(更新矫正工作理念、更新矫正方式、更新矫正模式)的共识,探索建立个性化矫正方案,增加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等教育形式,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就业、就学、临时性救助等现实困难,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助力灾后重建。

针对学生矫正群体,市司法局表示,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将专门针对这一群体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积极依靠社区、学校、家庭等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

更新理念 整合矫正资源

社区矫正工作是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教育帮扶是社区矫正的治本之举,教育帮扶治本功效是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和解矫之后祛恶归正、顺利融入社会、不再重新犯罪的关键所在。为此,检察机关还提出,社区矫正工作理念要从法规式管理向全方位、多角度矫正转变以及丰富矫正资源、提高矫正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等建议。

目前,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市司法局已指导淇滨区司法局成立了由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难题,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督导开发区司法分局在其辖区各村配备法律顾问,建立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群,参与社区矫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指导鹤山区司法局矫正中心与基层法律工作者联系对接,对其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及帮助,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运用正确方式处理矛盾纠纷。

这不仅是一份有检察温度的检察建议,而且是一份检察机关能动司法,为社区矫正工作助力,帮助我们规范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的检察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持续整改提升。市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人员表示。

一份为社区矫正工作助力的检察建议,实现了司法行政、法律援助、矫正对象三方联动。下一步,鹤壁市检察机关将不断完善一突出二关注三联动社区矫正能动监督工作机制,与司法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共同探索对象帮扶对象矫正新模式,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建立临时矫正辅助机构,逐步完善对此类矫正对象的解矫评估制度,鼓励、引导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吸收其他矫正对象就业,使社区矫正对象专心从事正确的、充满正能量的事,通过社会化体验和教育化改造的双重矫正,增强社会责任感,顺利融入社会、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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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助力”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建议

时间:2021-09-23  作者:市院宣传处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虽然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但我首先是鹤壁人,防汛救灾期间,为家乡提供物资帮扶,带头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守卫家园,与大家共渡难关,我责无旁贷。但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的捐赠行为受到了社区矫正机构的表扬,以后我会争做回报社会的带头人,在自己主动改造的同时,依托经营的企业帮助更多的矫正对象创业就业,顺利回归社会!在得知自己受到表扬,可以得到加分奖励后,一名多次向灾区捐赠物资的社区矫正对象(民营企业负责人)高兴地向鹤壁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说。

之所以社区矫正机构对积极参与防汛救灾、疫情防控的社区矫正对象予以表扬,这要从鹤壁市检察院向鹤壁市司法局送达的一份检察建议书说起。

洪灾、疫情叠加 社区矫正工作如何开展

717日以来,我市面临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维护社会稳定等多重严峻考验。特别是浚县境内,全县46.7%地区被洪水淹没,75%的良田被毁,转移安置群众30余万人,在洪水未退时,814日至28日浚县又对域内潜在高风险区域实行封控管理。

对社区矫正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如其来的洪灾与疫情防控叠加,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了严峻考验,全市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受灾、是否有外迁人员、是否有脱漏管现象,矫正教育以何种形式开展,如何开展检察监督等成为检察机关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社区矫正是社会治理方式法治化的载体之一,为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我市灾后重建、疫情防控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果,为特殊时期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开展提供司法保障,鹤壁市检察院坚持以疫情防控、防汛救灾为主线,以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为底线,靠前监督,加强督导,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工作。

通过实地走访部分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审查矫正人员档案、与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鹤壁市检察院了解到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因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越界行为处置未明确、积极参与防汛救灾活动的奖励未明确、疫情防控下社区矫正安全管控措施未明确、社区矫正教育方式待改进、工作理念需要转变、矫正资源配置待完善6个方面亟待解决的难题。

为此,813日,鹤壁市检察院向鹤壁市司法局发出了一份为社区矫正工作助力的检察建议,以期共同解决特殊时期遇到的个性问题,稳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近日,鹤壁市检察院收到了鹤壁市司法局的检察建议回复函,采纳了检察建议全部内容,并对已采取的工作举措进行了反馈。

采纳建议  明确标准 

据了解,社区矫正机构采用河南省社区矫正综合智慧平台豫在矫”APP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而我市717日至23日的连日暴雨,加之731日晚的雷电、暴风雨极端天气侵袭,鹤壁市淇滨区、淇县、浚县等多地多处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导致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中出现因电子定位不准确而提示越界脱管现象。

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提出要明确越界行为处置标准,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中提示脱管失控的,要逐一进行核实,确定是否因不可抗力因素产生越界行为。对确因转移安置或电子定位不准确等不可抗力因素在系统内显示脱管失控的,不按照违反监管规定处理。鹤壁市司法局采纳了该建议,对全市42名社区矫正对象作出了不按越界处理的决定。

据统计,此次抗洪救灾、疫情防控中,鹤壁市约有7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有在抗洪一线不辞辛劳、不畏艰险开展抢险的,也有主动捐款捐物、开展志愿服务的,社区矫正对象用实际行动守卫家园、回报社会,体现了高度的思想觉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为了达到激励社区矫正对象从思想深处进行改造的矫正目的,检察机关建议按照统一标准对此类社区矫正对象给予奖励或表扬。目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河南省社区矫正平台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计分办法》,已对社区矫正对象口头表扬36人,书面表扬35人,其中表扬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6名。

同时,鹤壁市司法局还专门下发《鹤壁市司法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灾后重建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针对落实疫情防控下管控措施的检察建议,对在矫的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对经常跨市县停留在中高风险地区的社区矫正对象,要求其暂时停留在原地,在疫情期间停止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执行地变更等事项审批,减少人员流动,并充分利用信息核查系统、定位装置、微信视频定位等科技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时监控。

转变理念  探索个性化矫正   

为了确保灾后重建和疫情防控叠加期社区矫正教育方式走深走实,鹤壁市司法局积极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邀请检察干警共同走访回迁的社区矫正对象,了解其受灾情况,开展法治宣传和损失补偿政策宣讲,稳定社区矫正对象情绪,消除其后顾之忧。

910日,浚县社区矫正中心与浚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召开座谈会,分析总结社区矫正工作在面对汛情、疫情的经验做法以及困难不足,达成了三个更新(更新矫正工作理念、更新矫正方式、更新矫正模式)的共识,探索建立个性化矫正方案,增加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等教育形式,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就业、就学、临时性救助等现实困难,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助力灾后重建。

针对学生矫正群体,市司法局表示,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将专门针对这一群体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积极依靠社区、学校、家庭等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

更新理念 整合矫正资源

社区矫正工作是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教育帮扶是社区矫正的治本之举,教育帮扶治本功效是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和解矫之后祛恶归正、顺利融入社会、不再重新犯罪的关键所在。为此,检察机关还提出,社区矫正工作理念要从法规式管理向全方位、多角度矫正转变以及丰富矫正资源、提高矫正工作人员专业能力等建议。

目前,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市司法局已指导淇滨区司法局成立了由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难题,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督导开发区司法分局在其辖区各村配备法律顾问,建立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群,参与社区矫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指导鹤山区司法局矫正中心与基层法律工作者联系对接,对其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及帮助,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运用正确方式处理矛盾纠纷。

这不仅是一份有检察温度的检察建议,而且是一份检察机关能动司法,为社区矫正工作助力,帮助我们规范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的检察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持续整改提升。市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人员表示。

一份为社区矫正工作助力的检察建议,实现了司法行政、法律援助、矫正对象三方联动。下一步,鹤壁市检察机关将不断完善一突出二关注三联动社区矫正能动监督工作机制,与司法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共同探索对象帮扶对象矫正新模式,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建立临时矫正辅助机构,逐步完善对此类矫正对象的解矫评估制度,鼓励、引导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吸收其他矫正对象就业,使社区矫正对象专心从事正确的、充满正能量的事,通过社会化体验和教育化改造的双重矫正,增强社会责任感,顺利融入社会、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