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鹤壁市委办公室下发《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 2020 年度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单位的决定》,鹤壁市检察院荣获2020 年度全市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单位。这是我院继 2018 年之后,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2020年以来,鹤壁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检察环节平安创建工作任务,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积极为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最高检、省院、市委主要领导先后7次对我市检察工作作出批示肯定,市检察院获评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先进单位,全市4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精品案件,50余个集体、100余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严格责任科学部署,推进平安建设高质量发展
以“五落实、五提升”为主线,以办案精品化、管理精细化、司法规范化、服务精准化为着力点,高标准严要求部署平安建设工作。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其他班子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和全员参与、全面落实、全年推进的强大工作合力。持续加强平安建设工作人力、财力、物力保障,为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工作高质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围绕中心精准服务,保障社会稳定发展大局
以积极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出台应急工作方案和 12条司法保障措施等文件 19 份,全员参与卡点督导及值勤11700 余次。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不放过、不凑数”原则,在办案攻坚、“破网打伞”、“打财断血”、行业整治上持续发力,专项活动以来,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 57 件 177人,起诉 52 件 302 人,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 21 条,依法处置涉黑恶资产8000余万元,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 38 份,促进相关领域集中治理,1名干警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授予“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维护金融安全,起诉金融诈骗、妨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7人,向农商行发检察建议,推动信贷风险源头防控;助力脱贫攻坚,起诉扶贫领域“蝇贪”2 人,向12个因案致贫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26.5万元;保护生态环境,起诉污染环境犯罪6人,发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72份,督促修复林地、耕地43000平方米,处理各类垃圾2万余吨,追缴环境损害赔偿金35万元。
担当履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健康发展“15 条措施”,开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办理的5起涉企案件被高检院、省院评选为典型案例和精品案件,2起案件被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检察日报》头版刊发;6名干警担任“法律服务管家”“法律服务专员”,开展“送法进企”普法宣传活动100余场次,疫情防控期间,印发《市检察院致企业界朋友的一封信》,向全市300多家企业发放,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晓丽多次带队到企业“送法”“送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创新治理服务民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对173件群众信访案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认罪认罚适用率达 83.64%;强化检察建议刚性落实,推动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成品油非法经营、旅馆、娱乐场所、校外午托等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基层平安创建,到平安建设基层联系点和扶贫帮扶村开展平安创建活动70余次,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食品药品领域犯罪18人,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0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活动并向食品经营主体发放食品安全风险提示书,加强食品安全源头预防。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起诉性侵、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人;包括两级院检察长在内的75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宣讲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6场次,受教育师生、家长42000人次,疫情期间,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晓丽以《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为题,为1800余名师生送上精彩的“云间法治课”。
荣誉是鼓励更是激励。下一步,鹤壁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平安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开拓创新,为幸福鹤壁、美丽鹤壁、平安鹤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近日,中共鹤壁市委办公室下发《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 2020 年度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单位的决定》,鹤壁市检察院荣获2020 年度全市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单位。这是我院继 2018 年之后,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2020年以来,鹤壁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检察环节平安创建工作任务,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积极为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最高检、省院、市委主要领导先后7次对我市检察工作作出批示肯定,市检察院获评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先进单位,全市4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精品案件,50余个集体、100余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严格责任科学部署,推进平安建设高质量发展
以“五落实、五提升”为主线,以办案精品化、管理精细化、司法规范化、服务精准化为着力点,高标准严要求部署平安建设工作。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其他班子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和全员参与、全面落实、全年推进的强大工作合力。持续加强平安建设工作人力、财力、物力保障,为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工作高质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围绕中心精准服务,保障社会稳定发展大局
以积极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出台应急工作方案和 12条司法保障措施等文件 19 份,全员参与卡点督导及值勤11700 余次。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不放过、不凑数”原则,在办案攻坚、“破网打伞”、“打财断血”、行业整治上持续发力,专项活动以来,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 57 件 177人,起诉 52 件 302 人,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 21 条,依法处置涉黑恶资产8000余万元,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 38 份,促进相关领域集中治理,1名干警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授予“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维护金融安全,起诉金融诈骗、妨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7人,向农商行发检察建议,推动信贷风险源头防控;助力脱贫攻坚,起诉扶贫领域“蝇贪”2 人,向12个因案致贫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26.5万元;保护生态环境,起诉污染环境犯罪6人,发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72份,督促修复林地、耕地43000平方米,处理各类垃圾2万余吨,追缴环境损害赔偿金35万元。
担当履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健康发展“15 条措施”,开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办理的5起涉企案件被高检院、省院评选为典型案例和精品案件,2起案件被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检察日报》头版刊发;6名干警担任“法律服务管家”“法律服务专员”,开展“送法进企”普法宣传活动100余场次,疫情防控期间,印发《市检察院致企业界朋友的一封信》,向全市300多家企业发放,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晓丽多次带队到企业“送法”“送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创新治理服务民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对173件群众信访案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认罪认罚适用率达 83.64%;强化检察建议刚性落实,推动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成品油非法经营、旅馆、娱乐场所、校外午托等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基层平安创建,到平安建设基层联系点和扶贫帮扶村开展平安创建活动70余次,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食品药品领域犯罪18人,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0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活动并向食品经营主体发放食品安全风险提示书,加强食品安全源头预防。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起诉性侵、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人;包括两级院检察长在内的75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宣讲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6场次,受教育师生、家长42000人次,疫情期间,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晓丽以《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为题,为1800余名师生送上精彩的“云间法治课”。
荣誉是鼓励更是激励。下一步,鹤壁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平安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开拓创新,为幸福鹤壁、美丽鹤壁、平安鹤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