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市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以高质量的法律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行动,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新形象、法律监督新作为。
有效发挥调研分析、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作用。组织对社区矫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专题调研,提出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省检察院、市委、市政府等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会同市中级法院出台意见,构建“五对接”办案机制,形成“法院搭台、政府参与、司法调解、检察监督”化解行政争议的鹤壁模式。
全面推开公开听证。高标准建立检察听证室,分管业务工作班子成员主持召开听证会,坚持把检察听证作为加强监督、化解矛盾、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积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让人民群众通过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270人次,参与检察听证案件65件。
构建“四横六纵”监检衔接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机制。坚持“在落实中谋创新、以创新促落实”,充实完善“四横六纵”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巩固积极良性的监检关系。“四横六纵”监检衔接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机制获评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创新品牌提名奖”。
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的关庄烈士纪念亭等五处红色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既有效修复破损的纪念设施,又助推遗漏的10余处红色资源遗址申报保护,促进了1200万元烈士纪念设施扩建专项资金的申请。
实施典型案例培育工程。出台指导意见,成立工作专班,筛选培育了一批在司法理念方面有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案件,16起案件被最高检、省院评为典型案例、优秀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有新成效。以机制创新为牵引,更实支持经济发展,建立涉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犯罪案件捕诉上提一级审查工作机制,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管理办法》,依法保护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促进“两个健康”。
保护河湖生态、守护美好家园有新作为。全面深化“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大运河保护专项监督,立案涉河湖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6件,全省检察机关卫河(大运河)流域公益诉讼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做实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有新业绩。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检察建议采纳率、刑事抗诉采纳率居全省检察机关第1名,捕后不起诉率、司法救助率正面评价指标居全省检察机关第2名,民事裁判案件提出监督意见采纳率、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适用率等居全省检察机关第2名。市检察院一次性抗诉17人,均成功改判。
2021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市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以高质量的法律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行动,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新形象、法律监督新作为。
有效发挥调研分析、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作用。组织对社区矫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专题调研,提出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省检察院、市委、市政府等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会同市中级法院出台意见,构建“五对接”办案机制,形成“法院搭台、政府参与、司法调解、检察监督”化解行政争议的鹤壁模式。
全面推开公开听证。高标准建立检察听证室,分管业务工作班子成员主持召开听证会,坚持把检察听证作为加强监督、化解矛盾、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积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让人民群众通过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270人次,参与检察听证案件65件。
构建“四横六纵”监检衔接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机制。坚持“在落实中谋创新、以创新促落实”,充实完善“四横六纵”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巩固积极良性的监检关系。“四横六纵”监检衔接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机制获评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创新品牌提名奖”。
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的关庄烈士纪念亭等五处红色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既有效修复破损的纪念设施,又助推遗漏的10余处红色资源遗址申报保护,促进了1200万元烈士纪念设施扩建专项资金的申请。
实施典型案例培育工程。出台指导意见,成立工作专班,筛选培育了一批在司法理念方面有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案件,16起案件被最高检、省院评为典型案例、优秀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有新成效。以机制创新为牵引,更实支持经济发展,建立涉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犯罪案件捕诉上提一级审查工作机制,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管理办法》,依法保护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促进“两个健康”。
保护河湖生态、守护美好家园有新作为。全面深化“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大运河保护专项监督,立案涉河湖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6件,全省检察机关卫河(大运河)流域公益诉讼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做实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有新业绩。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检察建议采纳率、刑事抗诉采纳率居全省检察机关第1名,捕后不起诉率、司法救助率正面评价指标居全省检察机关第2名,民事裁判案件提出监督意见采纳率、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适用率等居全省检察机关第2名。市检察院一次性抗诉17人,均成功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