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有效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正办理,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今天,对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检察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3月30日下午,鹤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晓丽主持召开民事诉讼监督案听证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律师代表参与听证。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上存在较大分歧,债权人刘某认为债务人唐某军无偿将涉案房屋转让给唐某夫妇,损害其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唐某军与唐某夫妇之间的房屋转让行为,判令唐某夫妇将涉案房屋权属恢复登记至唐某军名下。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某军与唐某夫妇之间存在无偿转让涉案房产的行为,该行为已损害债权人刘某的合法权益,判决支持刘某的诉求。唐某夫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唐某夫妇的上诉,维持原判。唐某夫妇不服,向市检察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对案情进行了介绍,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唐某夫妇受让涉案房产是否支付对价及刘某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是否超过法定期限”分别发表意见,听证员围绕焦点问题对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了发问。在评议环节,听证员重点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进行评议,并发表各自意见,为检察机关作出监督结论提供了重要参考。
邀请社会人士参与并监督案件办理,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诉源治理的能动履职。此次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会是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高案件办理质效的具体举措。下一步,鹤壁市检察院将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进行,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有效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正办理,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今天,对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检察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3月30日下午,鹤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晓丽主持召开民事诉讼监督案听证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律师代表参与听证。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上存在较大分歧,债权人刘某认为债务人唐某军无偿将涉案房屋转让给唐某夫妇,损害其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唐某军与唐某夫妇之间的房屋转让行为,判令唐某夫妇将涉案房屋权属恢复登记至唐某军名下。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某军与唐某夫妇之间存在无偿转让涉案房产的行为,该行为已损害债权人刘某的合法权益,判决支持刘某的诉求。唐某夫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唐某夫妇的上诉,维持原判。唐某夫妇不服,向市检察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对案情进行了介绍,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唐某夫妇受让涉案房产是否支付对价及刘某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是否超过法定期限”分别发表意见,听证员围绕焦点问题对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了发问。在评议环节,听证员重点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进行评议,并发表各自意见,为检察机关作出监督结论提供了重要参考。
邀请社会人士参与并监督案件办理,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诉源治理的能动履职。此次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会是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高案件办理质效的具体举措。下一步,鹤壁市检察院将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进行,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