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六批典型案例(入额院领导办案专题),鹤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朝晖办理的龙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入选。
12月16日下午,鹤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康健看望慰问该案办案团队,为他们取得的荣誉表示祝贺。
苏康健表示,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既是履行检察官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要以此次典型案例入选为契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通过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高质效办案的深层次问题,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有效带动整个队伍提升能力水平,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日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六批典型案例(入额院领导办案专题),鹤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朝晖办理的龙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入选。
12月16日下午,鹤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康健看望慰问该案办案团队,为他们取得的荣誉表示祝贺。
苏康健表示,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既是履行检察官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要以此次典型案例入选为契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通过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高质效办案的深层次问题,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有效带动整个队伍提升能力水平,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