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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举行最高检指导案例学习交流研讨会
时间:2019-04-09  作者:市院宣传处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深入推进指导性案例的学习,拓宽知识视野,充实知识储备,掌握办案技巧,补齐能力短板,更好地借助指导性案例提升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能力,44日,鹤壁市检察院举办了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学习交流研讨会,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业务部门全体干警和综合部门部分干警参加了研讨会。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晓丽谈体会

5名同志讲解案例

研讨会上,研究室邀请业务部门的五名业务骨干针对最高检发布的第12批、第13批指导性案例用ppt形式,图文并茂地跟大家讲解交流。重点讲解了指导性案例在裁量要旨、论证理由、指导意义、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深入显出地对案例蕴含的法理、专家的观点、相似案例的裁判、案例的社会意义等方面发表自己的心得体会。

讲解结束后,三名同志结合办案实践进行交流。

侦监处处长管明卫:指导性案例专门阐释了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对正当防卫权的保护,积极解决了正当防卫适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检察机关提供了司法办案参考。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尤其是捕诉一体化的进程中,要注重运用指导性案例引领司法,把我们的办案工作做精、做优、做好。

公诉处处长张巍:指导性案例对办案一线特别是对办理重死刑案件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为我们适用《刑法》第二十条提供了方法,比如是否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是否具有防卫的正当性、是否超过必要限度等方面。结合几位同志分享的个人心得和前沿的理论,我增进了对正当防卫的认识。今后我们将更加重视指导性案例的指导作用,做好各类案件的搜集整理工作,尤其是做好正当防卫相关案件的整理,用以指导实际办案过程中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

民行处副处长陈锋:通过指导性案例的学习,我认为检察机关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要确保实现侵害公益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要在执法过程中结合多方因素,依法合理地行使监督权,努力实现社会价值最大化。通过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正能量,这既是公益诉讼的目的,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牛晓丽检察长就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的学习谈了三点体会:

一是办案要体现政治智慧。要将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检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案例中蕴含的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双赢多赢共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等都是政治智慧的充分体现。要用政治智慧引领正确的司法理念,比如案例中昆山的于海明案,包括引申讲解的涞源反杀案,正是检察官在一个个案件办理中充分运用政治智慧贯彻正确的司法理念,才让人民群众对正当防卫有了深刻理解,对公平正义有了切身体会。

二是办案要体现法律智慧。指导性案例所蕴含的要旨、论证逻辑、指导意义及法律价值充分体现了法律智慧。我们要学他人所长,补自己所短,在认定事实、法律适用、证据采信、规范裁量权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水平。

三是在办案的方式方法上要注重运用检察智慧。要构建多种形式的沟通、请示汇报机制,如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机制,重大事项向党委、人大请示报告制度,举办案件听证会以及第三方对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等。同时,要立足宪法定位,对监督思维进行深入的思考,更好地指导我们各项工作。

牛晓丽检察长最后要求,全市两级院都要重视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充分运用检委会学、各部门集中学、开展案例研讨交流学等多种学习方式,真正把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学懂学透,让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办案中充分发挥指导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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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举行最高检指导案例学习交流研讨会

时间:2019-04-09  作者:市院宣传处    新闻来源: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为充分发挥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深入推进指导性案例的学习,拓宽知识视野,充实知识储备,掌握办案技巧,补齐能力短板,更好地借助指导性案例提升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能力,44日,鹤壁市检察院举办了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学习交流研讨会,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业务部门全体干警和综合部门部分干警参加了研讨会。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晓丽谈体会

5名同志讲解案例

研讨会上,研究室邀请业务部门的五名业务骨干针对最高检发布的第12批、第13批指导性案例用ppt形式,图文并茂地跟大家讲解交流。重点讲解了指导性案例在裁量要旨、论证理由、指导意义、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深入显出地对案例蕴含的法理、专家的观点、相似案例的裁判、案例的社会意义等方面发表自己的心得体会。

讲解结束后,三名同志结合办案实践进行交流。

侦监处处长管明卫:指导性案例专门阐释了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对正当防卫权的保护,积极解决了正当防卫适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检察机关提供了司法办案参考。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尤其是捕诉一体化的进程中,要注重运用指导性案例引领司法,把我们的办案工作做精、做优、做好。

公诉处处长张巍:指导性案例对办案一线特别是对办理重死刑案件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为我们适用《刑法》第二十条提供了方法,比如是否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是否具有防卫的正当性、是否超过必要限度等方面。结合几位同志分享的个人心得和前沿的理论,我增进了对正当防卫的认识。今后我们将更加重视指导性案例的指导作用,做好各类案件的搜集整理工作,尤其是做好正当防卫相关案件的整理,用以指导实际办案过程中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

民行处副处长陈锋:通过指导性案例的学习,我认为检察机关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要确保实现侵害公益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要在执法过程中结合多方因素,依法合理地行使监督权,努力实现社会价值最大化。通过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正能量,这既是公益诉讼的目的,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牛晓丽检察长就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的学习谈了三点体会:

一是办案要体现政治智慧。要将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检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案例中蕴含的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双赢多赢共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等都是政治智慧的充分体现。要用政治智慧引领正确的司法理念,比如案例中昆山的于海明案,包括引申讲解的涞源反杀案,正是检察官在一个个案件办理中充分运用政治智慧贯彻正确的司法理念,才让人民群众对正当防卫有了深刻理解,对公平正义有了切身体会。

二是办案要体现法律智慧。指导性案例所蕴含的要旨、论证逻辑、指导意义及法律价值充分体现了法律智慧。我们要学他人所长,补自己所短,在认定事实、法律适用、证据采信、规范裁量权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水平。

三是在办案的方式方法上要注重运用检察智慧。要构建多种形式的沟通、请示汇报机制,如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机制,重大事项向党委、人大请示报告制度,举办案件听证会以及第三方对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等。同时,要立足宪法定位,对监督思维进行深入的思考,更好地指导我们各项工作。

牛晓丽检察长最后要求,全市两级院都要重视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充分运用检委会学、各部门集中学、开展案例研讨交流学等多种学习方式,真正把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学懂学透,让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办案中充分发挥指导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