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鹤壁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载体,着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该市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营造“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的好氛围强化履职意识,增强责任担当。鹤壁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鹤壁市委、省检察院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12条措施”、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健康发展“15条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成立5个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强化工作部署,有效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强化理念传导,拓宽服务路径。鹤壁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万警联万企法治护航”行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管家”“法律服务专员”作用,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案件指导、司法救济等服务。今年以来,赴企业、商会宣讲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联合企业、企业家协会举行主题党日、检察开放日活动,解答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对企业发展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 强化督查考评,压实主体责任。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基层院建设考核指标,激励、督促办案检察官更加注重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发展。建立党组每月听取专班工作汇报制度,研究解决服务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照每月任务进度表,强化督促检查,努力营造“支持发展责无旁贷、服务企业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树立“保护企业服务发展”的好导向依法惩治涉企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鹤壁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设立经济犯罪办案组,集中办理涉企犯罪案件。今年以来,共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6件89人。
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在办理鹤壁鹤淇发电有限公司水资源被盗案件中,积极与区法院协商,将案件庭审设在案发现场,通过“零距离”以案释法的真实体验,引导群众循法而行,有效遏制管线沿途村民盗水违法行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并发出检察建议书,推动开展专项排查,为企业追赃挽损5000余元,封堵、清理盗水管路29处,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
畅通外出经营渠道,助力民营企业发展。针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请假难”问题,鹤壁市检察机关坚持以精准司法服务供给对接民营经济发展需求,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简化矫正对象请假跨地区外出审批程序,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开“绿灯”,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开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单位。 浚县检察院针对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郜某某因案外出从业经营难的情况,建议县司法局召开郜某某申请外出经营公开听证会。县司法局在听证会上当场批准了郜某某经常性跨县活动的申请。
坚持宽严相济政策,释放最大司法善意。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慎用强制措施,依法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杜绝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全面准确把握刑事政策标准,最大程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今年以来,鹤壁市检察机关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依法不捕11人。 淇滨区检察院在办理的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涉嫌虚开发票罪一案时,考虑到如王某因罪被诉,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同时王某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主动自首,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调查,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深表后悔,主观恶性较低。经综合考量,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营。 构建“清而有为亲而有度”的好机制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进一步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办公室职能,搭建涉企案件快速受理“绿色通道”,优化涉企案件办案流程,为涉企案件提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检察法律服务。
健全企业诉求全时应答机制。有效运用信函、网络、检察服务热线等方式及时受理企业诉求,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实行“全天候”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收到企业来信来访44件,已办结32件。 完善检企服务精准对接机制。在鹤壁东区、淇滨区商务中心区、民营企业协会设立派驻检察服务室,搭建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协会,以及民营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和服务平台。检察服务室挂牌以来,先后接到企业反映问题3个,均安排干警深入调查了解,并及时向企业进行反馈问题办理情况,获得企业的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鹤壁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载体,着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该市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营造“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的好氛围强化履职意识,增强责任担当。鹤壁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鹤壁市委、省检察院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12条措施”、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健康发展“15条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成立5个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强化工作部署,有效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强化理念传导,拓宽服务路径。鹤壁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万警联万企法治护航”行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管家”“法律服务专员”作用,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案件指导、司法救济等服务。今年以来,赴企业、商会宣讲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联合企业、企业家协会举行主题党日、检察开放日活动,解答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对企业发展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 强化督查考评,压实主体责任。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基层院建设考核指标,激励、督促办案检察官更加注重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发展。建立党组每月听取专班工作汇报制度,研究解决服务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照每月任务进度表,强化督促检查,努力营造“支持发展责无旁贷、服务企业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树立“保护企业服务发展”的好导向依法惩治涉企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鹤壁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设立经济犯罪办案组,集中办理涉企犯罪案件。今年以来,共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6件89人。
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在办理鹤壁鹤淇发电有限公司水资源被盗案件中,积极与区法院协商,将案件庭审设在案发现场,通过“零距离”以案释法的真实体验,引导群众循法而行,有效遏制管线沿途村民盗水违法行为,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并发出检察建议书,推动开展专项排查,为企业追赃挽损5000余元,封堵、清理盗水管路29处,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
畅通外出经营渠道,助力民营企业发展。针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请假难”问题,鹤壁市检察机关坚持以精准司法服务供给对接民营经济发展需求,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简化矫正对象请假跨地区外出审批程序,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开“绿灯”,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开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单位。 浚县检察院针对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郜某某因案外出从业经营难的情况,建议县司法局召开郜某某申请外出经营公开听证会。县司法局在听证会上当场批准了郜某某经常性跨县活动的申请。
坚持宽严相济政策,释放最大司法善意。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慎用强制措施,依法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杜绝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全面准确把握刑事政策标准,最大程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今年以来,鹤壁市检察机关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依法不捕11人。 淇滨区检察院在办理的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涉嫌虚开发票罪一案时,考虑到如王某因罪被诉,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同时王某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主动自首,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调查,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深表后悔,主观恶性较低。经综合考量,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营。 构建“清而有为亲而有度”的好机制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进一步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办公室职能,搭建涉企案件快速受理“绿色通道”,优化涉企案件办案流程,为涉企案件提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检察法律服务。
健全企业诉求全时应答机制。有效运用信函、网络、检察服务热线等方式及时受理企业诉求,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实行“全天候”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收到企业来信来访44件,已办结32件。 完善检企服务精准对接机制。在鹤壁东区、淇滨区商务中心区、民营企业协会设立派驻检察服务室,搭建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协会,以及民营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和服务平台。检察服务室挂牌以来,先后接到企业反映问题3个,均安排干警深入调查了解,并及时向企业进行反馈问题办理情况,获得企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