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宠”我做起
尊敬的各位朋友:
文明城市是我们的追求,和谐家园是我们的梦想。狗是人类的朋友,为养犬家庭增添了不少乐趣。但众多不文明的养犬行为给人们带来了诸多的社会问题,文明养犬是文明社会的一种体现,争做文明养犬人,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我们呼吁各位养犬朋友从我做起,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让养犬赢得更多的快乐,尊重和友谊,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我们倡议:
一、依法养犬。依法办理饲养犬只的相关手续,每年申办延续登记,做到一户一犬,不超养犬只,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出门为犬只佩戴犬牌。不遗弃、虐待犬只,不组织或参与斗犬。
二、文明养犬。不带犬进入社会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管理照顾好爱犬,携犬外出时遇到老人小孩孕妇,请自觉避让,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爱犬出门随行保持安静的好习惯,防止爱犬乱吠乱叫、伤人、夜晚狂叫扰民现象发生。
三、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铲子、硬皮纸、塑料袋,随时清理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四、健康养犬。按照犬类防疫有关规定做好狂犬病等疫病预防措施,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关爱犬健康,定期为爱犬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
五、安全养犬。请将爱犬圈养或链束,外出遛犬时请为爱犬带上犬链、嘴套等,避免伤人、打斗、走失等意外,不带犬进入公园、公共绿地、商场、学校、医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
为了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为使我市人文环境更加和谐美丽,希望各位养犬干警积极响应倡议,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当文明养犬人,为创建文明鹤壁贡献自己的力量!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宣
文明养犬,“宠”我做起
尊敬的各位朋友:
文明城市是我们的追求,和谐家园是我们的梦想。狗是人类的朋友,为养犬家庭增添了不少乐趣。但众多不文明的养犬行为给人们带来了诸多的社会问题,文明养犬是文明社会的一种体现,争做文明养犬人,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我们呼吁各位养犬朋友从我做起,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让养犬赢得更多的快乐,尊重和友谊,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我们倡议:
一、依法养犬。依法办理饲养犬只的相关手续,每年申办延续登记,做到一户一犬,不超养犬只,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出门为犬只佩戴犬牌。不遗弃、虐待犬只,不组织或参与斗犬。
二、文明养犬。不带犬进入社会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管理照顾好爱犬,携犬外出时遇到老人小孩孕妇,请自觉避让,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爱犬出门随行保持安静的好习惯,防止爱犬乱吠乱叫、伤人、夜晚狂叫扰民现象发生。
三、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铲子、硬皮纸、塑料袋,随时清理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四、健康养犬。按照犬类防疫有关规定做好狂犬病等疫病预防措施,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关爱犬健康,定期为爱犬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
五、安全养犬。请将爱犬圈养或链束,外出遛犬时请为爱犬带上犬链、嘴套等,避免伤人、打斗、走失等意外,不带犬进入公园、公共绿地、商场、学校、医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
为了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为使我市人文环境更加和谐美丽,希望各位养犬干警积极响应倡议,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当文明养犬人,为创建文明鹤壁贡献自己的力量!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