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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刑衔接 共护生态家园——鹤壁市检察机关“检护生态”行刑衔接联席会召开
时间:2026-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推动“检护生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5月15日上午,鹤壁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检护生态”行刑衔接联席会,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各县区院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及分局业务骨干共商环境监管难题。

会议以“深化衔接 破解难题 提升质效”为主题,共同学习了《关于印发<河南检察机关涉机动车环境监管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方案>的通知》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涉机动车环境监管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各县区院介绍了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副队长郎玉波介绍了我市机动车检测机构“见底清乱”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相关业务骨干围绕生产、销售、使用机动车排放作弊器、篡改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或污染控制装置、擅自排放危险废物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技术要点进行讲解。参会人员针对证据标准、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方面展开充分交流。


会议指出,要深化协同联动,凝聚保护合力。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借力,发挥“1+1>2”效应,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健全协作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双方构建定期交流、双向咨询、信息共享、联席会商、同堂培训等常态化运行机制,强化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形成打击合力。要聚焦重点任务,推动提质增效。双方立足自身职能,围绕机动车环境监管、倾倒固体废弃物等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同向发力,共同破解生态环境治理难题。


鹤壁市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精准履职、久久为功,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全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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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刑衔接 共护生态家园——鹤壁市检察机关“检护生态”行刑衔接联席会召开

时间:2026-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推动“检护生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5月15日上午,鹤壁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检护生态”行刑衔接联席会,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各县区院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及分局业务骨干共商环境监管难题。

会议以“深化衔接 破解难题 提升质效”为主题,共同学习了《关于印发<河南检察机关涉机动车环境监管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方案>的通知》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涉机动车环境监管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各县区院介绍了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副队长郎玉波介绍了我市机动车检测机构“见底清乱”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相关业务骨干围绕生产、销售、使用机动车排放作弊器、篡改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或污染控制装置、擅自排放危险废物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技术要点进行讲解。参会人员针对证据标准、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方面展开充分交流。


会议指出,要深化协同联动,凝聚保护合力。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借力,发挥“1+1>2”效应,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健全协作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双方构建定期交流、双向咨询、信息共享、联席会商、同堂培训等常态化运行机制,强化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形成打击合力。要聚焦重点任务,推动提质增效。双方立足自身职能,围绕机动车环境监管、倾倒固体废弃物等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同向发力,共同破解生态环境治理难题。


鹤壁市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精准履职、久久为功,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全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