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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反有组织犯罪》知多少?(十五)
时间:2023-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反有组织犯罪》知多少?(十五)


Q38:对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可以采取哪些保护措施?
【第六十四条 对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可以采取人身保护、禁止特定的人接触等保护措施。】
依照本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从事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等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人员及其近亲属,也可能受到犯罪组织的嫉妒恨,面临人身安全风险。因从事这些工作其本人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可以申请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Q39:对参与反有组织犯罪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司法机关应采取哪些措施保护?
【第六十一条 因举报、控告和制止有组织犯罪活动,在有组织犯罪案件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变更被保护人员的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对特殊人员予以保护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本法在《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相应措施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保护,这既是反有组织犯罪专门立法规定的保障措施的重要内容,也是解除当事人后顾之忧,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实际需要。
Q40:相关人员因从事或参加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导致伤残或牺牲,是否享有抚恤优待政策?
【第六十五条 对因履行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职责或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犯罪组织及其人员由于受暴力等思想影响,在实施有组织犯罪时,往往手段残忍,无所顾忌,甚至造成人身伤亡。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直接面对危险的犯罪组织及其成员,有关人员不仅在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工作任务时人生面临巨大危险,日后也容易成为犯罪组织及其人员打击报复的对象。实践当中出现伤残、牺牲的情况时有发生。为表彰、抚恤他们为国家、社会做出的牺牲,体现国家对这些人员的关心爱护,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弘扬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无私奉献的精神,本条明确规定,对因履行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职责或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导致伤残或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抚恤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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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组织犯罪》知多少?(十五)

时间:2023-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反有组织犯罪》知多少?(十五)


Q38:对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可以采取哪些保护措施?
【第六十四条 对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可以采取人身保护、禁止特定的人接触等保护措施。】
依照本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从事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等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人员及其近亲属,也可能受到犯罪组织的嫉妒恨,面临人身安全风险。因从事这些工作其本人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可以申请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Q39:对参与反有组织犯罪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司法机关应采取哪些措施保护?
【第六十一条 因举报、控告和制止有组织犯罪活动,在有组织犯罪案件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变更被保护人员的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对特殊人员予以保护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本法在《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相应措施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保护,这既是反有组织犯罪专门立法规定的保障措施的重要内容,也是解除当事人后顾之忧,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实际需要。
Q40:相关人员因从事或参加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导致伤残或牺牲,是否享有抚恤优待政策?
【第六十五条 对因履行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职责或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犯罪组织及其人员由于受暴力等思想影响,在实施有组织犯罪时,往往手段残忍,无所顾忌,甚至造成人身伤亡。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直接面对危险的犯罪组织及其成员,有关人员不仅在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工作任务时人生面临巨大危险,日后也容易成为犯罪组织及其人员打击报复的对象。实践当中出现伤残、牺牲的情况时有发生。为表彰、抚恤他们为国家、社会做出的牺牲,体现国家对这些人员的关心爱护,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弘扬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无私奉献的精神,本条明确规定,对因履行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职责或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导致伤残或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抚恤优待。